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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巨热年产5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03 15:00 浏览次数:100
  • 类别: 废金属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2-08 15:00
  • 地区:贵州 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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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巨热年产5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详情介绍
关于贵州巨热年产5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3-01-09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州生态环境局拟对贵州巨热年产5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1月09日-2023年01月16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0859-3611072(黔西南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窗口)0859-3236033(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生态环评科)通讯地址:兴义市沙井街财富广场三楼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生态环评科邮 编:562400
项目名称 贵州巨热年产5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贵州巨热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天宇科技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贵州巨热年产5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位于册亨县巧马镇农产品加工小区(原工业园区),总占地面积为14667.4m2,建成后年产5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用地原为册亨家福门业有限责任公司门业生产线、生物质燃料生产线及机制炭生产线用地,由于市场原因,册亨家福门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生产线已全部停产,并将公司用地及现有的厂房等租赁给贵州巨热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1.粉尘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施工扬尘通过采取《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相关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在施工场地内开挖临时雨水排水沟,在雨水排水口处设置沉淀池对场地内的雨水径流进行简易沉淀处理,并在排水口设置细格栅,拦截大的块状物,经沉淀处理后的废水可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清洗产生的含油废水经简易式隔油池预处理,再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不排放;施工人员10人,施工期生活污水量为28.7m3,依托原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3、噪声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来自设备安装、基础开挖及运输车辆,噪声源强约为85-95dB(A),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有:1)选用噪声相对较低的施工设备;2)施工方应对物件装卸、搬运轻拿轻放,严禁抛掷;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昼间12:00~2:00、夜间22:00~6:00施工);4)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施工进度,尽可能缩短施工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物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建筑垃圾主要是废建筑材料,如废砖头、废水泥块、废钢条等,运往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平均每天有10人施工,每人每天产生垃圾量按0.5kg计算,整个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9t(180天),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炉窑开挖、施工期简易式沉淀池以及隔油池修建过程中产生少量的土石方,约为60m3,由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审批,将项目产生的弃土石方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㈡营运期1.废气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食堂油烟项目就餐人数30人/次计,按每人次耗油量约20g,则每日耗油量约0.6kg,油烟产生量约占总耗油量的3%,则油烟产生量为0.018kg/d(0.00657t/a),经抽油烟机排至厨房屋顶高空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生物质颗粒生产线废气①原料装卸废气项目生物质颗粒生产约需木料102222.22t/a,运输车运输过程加盖苫布,卸入原料堆放区过程中会产生部分扬尘。由于原料含水率较高(约为55%),且原料产生颗粒物较为粗大,生物质颗粒所需原料装卸扬尘产生量按0.01%计,则装卸扬尘产生量为10.22t/a,无组织排放于车间,项目原料车间采用半封闭结构,粉尘扩散空间有限,90%回落于地面,定期清扫后回用作生产原料;无组织排放量10%(即1.022t/a)经车间进出口排出车间,对环境影响较小。②破碎、粉碎、筛分、造粒阶段产生废气生物质颗粒生产原料为木材粗加工和深加工产生的板皮、边皮、短条、木墩、木糠、边角料等林木废料,项目产生的粉尘主要在破碎、粉碎、筛分、造粒工序,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021.06)中25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行业产污系数,剪切、破碎、筛分、造粒工段中产生的总颗粒物量以产污系数6.69×10-4吨/吨-产品计,则项目生产时产生的粉尘量为33.45t/a,项目筛分机除进料口及出料口外,均使用挡板进行封闭,在破碎机出料口、筛分机出料口设置简易式布袋除尘器对产生的废气进行处理、颗粒机自带布袋除尘,对项目破碎、粉碎、筛分、造粒产生的粉尘综合处理效率为92%,余下通过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则破碎、粉碎、筛分、造粒工序中粉尘最终排放量为2.67t/a。③烘干废气项目生物质颗粒烘干工序采用生物质燃料作为热源,本项目将原料放置在滚筒烘干机内,通过引风机将烘干炉内的热烟引入滚筒烘干机内对原料进行烘干。因此,原料在滚筒烘干机内烘干时产生的气体为水蒸气,烘干过程主要产生的废气为烘干炉内燃料燃烧废气,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021.06)中4430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污系数表-生物质工业锅炉”,项目烘干过程烟气产生量为4332.11万Nm3,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产生量分别为3.47、5.9、7.08t/a,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由24m高排气筒排放,则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及速率分别约为136.074mg/m3、1.228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分别为163.288mg/m3、1.474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约为10.406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3)场内运输扬尘项目年需林木废料共约102222.22吨,需车辆运输2556次,车辆在厂区行驶距离按40m计,则项目汽车动力起尘量为0.221t/a,通过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加强场内道路及转载点洒水除尘后,运输扬尘无组织排放量可降低70%以上,则项目运输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扬尘量约为0.0663t/a,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4)汽车尾气尾气主要来自于运输车辆,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NOX、CO和碳氢化合物等。项目进出运输车辆会产生少量尾气,排放量较小,经通风稀释后对环境影响不大。2.水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生产区域均设置位于半封闭车间,雨水通过厂区雨水沟渠排入市政雨水沟。(1)生活污水项目劳动定员30人,员工生活用水参考《用水定额》(DB52/T 725-2019)中“农村居民生活用水 农村生活(卫生设施较齐全)80L/(人﹒d)”,员工在厂区内用餐,但不住宿,生活用水量按50%计,为40L/人﹒d,项目年工作300天,则生活用水量为1.2m3/d(360m3/a),参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3-2021)中4.1.14规定,排水量按90%计算,废水排放量1.08m3/d(324m3/a),依托原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册亨县巧马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2)生产废水项目设置一套水膜除尘器对产生的废气进行处理,生物质颗粒生产线供热窑废气量为9025.23m3/h,生物质颗粒生产线设有单独的水膜除尘器及24m排气筒,水膜除尘器用水量4512.615L/h(21660.55m3/a),因项目烟气温度较高,每天蒸发损失水分约占用水量的40%,则水膜除尘废水量为2707.569L/h(12996.33m3/a),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进入册亨县巧马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可行性分析册亨县巧马镇污水处理厂位于册亨农产品加工小区(原巧马工业园区),项目西南侧1.37km,污水管网已敷设至本项目,废水处理工艺为改良型奥贝尔氧化沟处理主体工艺,服务范围为巧马镇镇区和农产品加工小区居民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本项目在其服务范围内。册亨县巧马镇污水处理厂2020年11月调试运行,目前污水接收量约3000m3/d,剩余处理能力(2000m3/d)足够容纳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污水经预处理后污染物浓度均能够达到册亨县巧马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且接管水量较少,对其负荷冲击较小。因此,项目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册亨县巧马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可行。3.噪声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新建生产线噪声源主要为颗粒机、烘干机、破碎机以及各类风机,噪声声级在70-85dB(A)之间。为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环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①设备采购选型时,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设备。各种机电产品选用时,除考虑满足生产工艺技术要求外,选型还必须考虑产品具备良好的声学特性(高效低噪),向供货制造设备厂方提出限制噪声要求。对于噪声较高的设备应与厂方协商提供相配套的降噪措施,如风机应配备消音器;②对于振动大的设备(部件),应配备减振装置,或使用阻尼材料;③要注意生产设备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④加强厂区的环境绿化工作,建议在厂区周围种植吸声降噪效果好的树木;⑤工作人员配备隔声防护用品如耳塞等;⑥项目生物质颗粒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半封闭的生产车间(即除原料、人员进出口外,其余部分均封闭)内;⑦生产设备距离最近厂界5m;⑧厂界设置围墙。项目设备距离最近厂界5m,经采取上述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周围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4.固体废物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无组织粉尘(装卸、破碎、筛分)产生量为43.67t/a,最终排放量为3.69t/a,收集的粉尘量为39.98t/a,收集的粉尘回用作生物质颗粒原料;水膜除尘器废水产生量12996.33m3/a,沉淀池沉渣以废水产生量的1‰计,则沉淀池沉渣产生量约为13t,作为钾肥、农家肥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t/a,经集中收集后统一运送到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项目燃烧生物质灰渣产生总量约为346.76t/a,作为钾肥、农家肥综合利用;项目生产线在挤压成型(造粒)阶段会产生不合格产品(1500t/a),经收集后用于烘干阶段供热;包装垃圾约0.1t/a,由建设单位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未分类收集,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少量废旧手套及防尘面罩(约0.02t/a)与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统一运送到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更换产生的废液压油属HW08(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设备检修3-5年一次,检修一次最大产生量为6L/次。环评要求按照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要求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禁止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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