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高新审批发〔2023〕8号
信泰电子(西安)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HW22含铜废物跨省转移申请》(信泰第〔2022〕015号)、《关于HW17表面处理废物跨省转移申请》(信泰第〔2022〕016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规定以及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关于信泰电子(西安)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复函》(绍市环柯固复函)〔2023〕1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电路板蚀刻过程中产生的700吨废氯化铜(398-051-22)、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700吨废铜泥(336-062-17)转移至浙江绍兴金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利用,转移有效期至2023年8月5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转移,转移前应通过“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电子转移联单,加盖你公司公章后随车携带。在转移危险废物前三日,将预期途径时间、路线及到达时间分别报告途径和接受地生态环境部门,自觉接受当地及沿途生态环境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监督。转移完成后,你公司负责协助接受单位通过“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完整纸质联单一式五份并加盖产废、运输、接受单位公章,一份由接受单位存档,一份交接受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存档,一份交运输单位存档,一份交你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存档,一份自行留存。
三、你公司在转移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法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转移过程中的环境安全。
电子转移联单业务咨询电话:029-85429387
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