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2022年8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都江堰市政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28-61929028; 联系传真:028-87229017;邮编:611830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发布日期:2022-08-08 10:20:42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2年8月8日-2022年8月1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消除环境影响的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高纯光伏材料专用硅粒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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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青城山旅游装备产业功能区九鼎大道 |
都江堰市天兴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环瑞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利用已建厂房及附属设施,在原项目基础上进行设备升级和工艺优化,取消原除尘灰造粒工序,并新增高纯光伏材料专用硅粒2万吨/年的生产能力,全厂形成年产高纯光伏材料专用硅粒4万吨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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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预处理池收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再经园区污水管网汇至蒲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蒲阳河。
2.项目产生的破碎粉尘、筛分粉尘分别经管道收集至“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混料粉尘经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后排放。
3.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车间隔声、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等措施,各噪声须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排放限值。4.废铁渣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处理,收尘灰经收集后外售原料供应商,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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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无意见 |
联系地址:都江堰市政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28-61929028; 联系传真:028-87229017;邮编:611830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