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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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
委托方名称 |
临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标的 |
临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扣已公示到期的报废处置车辆整体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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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
临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扣已公示到期的报废处置车辆1577台,其中,二轮男士摩托车697台、二轮女士摩托车792台、轿车22台、中型普通客车1台、代步车3台、自行车1台、三轮摩托车24台、四轮摩托车1台、机车23台、共享单车3台、三轮电动摩托车5台、轻型货车4台、小型拖车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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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地址 |
鑫磊发停车场和汾市停车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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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踏勘时间 |
2023年02月03日至02月13日17: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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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易条件与竞买人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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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起拍价 |
合计人民币:伍拾贰万捌仟伍佰元整(小写:¥528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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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1、竞买人须为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及个体工商户报名。 2、竞买人不得为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3、为便于交警部门对报废车辆的处置工作进行全程监管,所有报废车辆仅限在郴州市辖区范围内进行拆解,不得整车注入社会,并由临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派专人现场监督。 4、竞买人的场地、设备设施、存储、拆解、回收、信息管理技术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等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处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加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和《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或环保部门发放的排污许可证等证件,同时须经相关部门实地察看和审核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拆解工作。 5、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一小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文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带公章,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7开标室(370)室进行登记并接受委托方的资质审查。 6、资质审查单位为:临武县财政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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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其他条件 |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公告截止日(2023年02月13日17点00分)前将保证金(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无效)足额支付至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步骤如下:登录网站(http://czggzy.czs. gov.cn/)→快捷入口→产权交易系统→产权线下拍卖入口→免费注册(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进行注册,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竞买企业与注册企业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竞买资格。)→用户登录→产权交易项目→搜索本标的名称关键词→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从本企业账户转账,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保证金不是从本企业账户转账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价时,应保证叫价以不低于起拍价方能生效。 3、本次标的拍卖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竞得人)。 4、本次拍卖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竞得人)。成交后,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将成交价全款、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拍卖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交款后3天内完成货物交割,逾期产生的相关费用( 如仓储费)由竞得人承担。竞得本次拍卖标的的意向受让方(竞得人)未按照相关规定支付上述款项,或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当作违约金处理。同时,拍卖人有权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必须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5、拍卖标的按其现状拍卖。竞买人应于竞买前现场详细查看了解拍卖标的质量、数量和权证状况等情况,弄清楚标的所含明暗瑕疵。一经应价竞价,则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瑕疵责任。本公司有关资料所作介绍和向买受人出具的相关票据所载内容,仅具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也不得以此为由变更成交价款。 6、成交后,受让方(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全款、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拍卖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 竞得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转拆解保证金,待所有车辆拆解验收完方可退还,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7、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和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由受让方(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8、整体拍卖价格中有部分费用为停车费叁拾柒万壹仟零捌拾元整(小写:¥371080.00元),买受人须向停车场管理方临武县鑫磊发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鑫磊发停车场缴纳。 9、竞拍人须于2023年02月14日14点00分至15点00分前,持有效证件(报名人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带公章)、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填写好的《竞买协议及须知》(可到拍卖现场领取填写或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zggzy. czs.gov.cn/)下载填写)等资料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楼第7开标室(370)室领取号牌入场。应价号牌必须由竞买人本人使用,不能转借他人竞买,否则竞买行为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均由号牌领取人自行承担。竞拍人如未准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为防控新冠疫情,每个竞买方进入会场的人数不超过2人,竞买方必须戴口罩入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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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人民币) |
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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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以及报名截止时间 |
2023年02月03日至02月13日17: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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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退回 |
成交后,受让方(竞得人)在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拆解保证金,待所有车辆拆解验收完方可退还: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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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拍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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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时间及地点 |
2023年02月14日15点00分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3楼第7开标室(37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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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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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现场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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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媒体名称 |
郴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zggzy.czs.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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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收费说明 |
| 1、受让方(竞得人)需在竞得标的当日签订《成交确定书》,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上述约定)将本次拍卖交易服务费、拍卖成交价款全款和拍卖佣金一次性汇入拍卖机构指定银行账户。 2、本次拍卖佣金按最终成交价的5%计算收取。 3、本次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 4、除上述费用外,本次拍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
| 五、组织方、监督方与市场服务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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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 织 方 |
临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电话:13975508269 本次拍卖标的的权属人,按规定依法处置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 湖南希尔得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1-85121758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拍卖业务的咨询、拍卖会的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拍卖活动的主体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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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 督 方 |
临武县财政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13973544857 负责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督管理。 |
| 市场服务 |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5-2369232 负责提供交易场地和系统、保证金收退、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
| 六、咨询和争议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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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对本次拍卖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拍卖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也可向市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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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希尔得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3日
| 文档附件: |
| 临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报废处置车辆整体拍卖(郴公产告字〔2023〕第014号)相关附件.zi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