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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4台机动车辆转让

发布时间:2023-02-02 13:46 浏览次数:64
  • 类别: 其它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2-06 13:46
  • 地区:黑龙江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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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4台机动车 详情介绍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4台机动车辆转让
日期:2023-02-02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 :黑A3CJ73昊锐牌小型轿车
黑A8PR68昊锐牌小型轿车
黑A8MK10昊锐牌小型轿车
黑A0MH12雅阁牌小型轿车

项目编号

[2022]哈产交SW057

项目名称

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4台机动车辆转让

资产类别

实物资产类

转让方名称

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

挂牌价格

41500.0元

挂牌期间

10工作日

挂牌日期

2023-02-02 00:00:00到2023-02-16 16:30:00

是否自动延期

否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1、我单位承诺本次转让的4台车均无债权债务纠纷,未做抵押或担保、未出租,如有纠纷由我单位承担经济责任。 2、本次转让的4台机动车辆均无重大事故,车辆详情见标的目录。 3、车辆交割日前车辆所欠费用由我单位承担;交割后车辆所欠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所有已经查实的车辆违章罚款及扣分工作我单位均已处理完毕,车辆交割前如出现新的车辆违章罚款及扣分继续由我单位进行处置。 4、自公告发布日起至公告结束期间我单位负责车辆的展示,保证以车辆实际情况全面、真实地进行展示,如出现任何问题由我单位承担责任,我单位保证各意向受让方均可到场了解车辆情况。 5、本次转让的4车辆所有人均为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本次转让4台机动车一切资产处置权利由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道里区域公司行使,在车辆转让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问题由我单位承担。 6、本次转让的4台车辆均未提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视同未交纳车辆购置税,转让成交后由受让方承担车辆购置税。 7、本次转让的4台车辆检车均过期,竞价结束后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检车费、过户费用、相关滞纳金等一切费用,如转让方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更名过户,由转让方承担上述费用。 8、本次转让的黑A3CJ73昊锐牌小型轿车、黑A8MK10昊锐牌小型轿车、黑A0MH12雅阁牌小型轿车、黑A8PR68昊锐牌小型轿车4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已过期,竞价结束后,该车辆由受让方补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承担滞纳金等相关一切费用后再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如转让方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更名过户,由转让方承担上述费用。 9、转让成交后我单位承诺以车辆展示时的状况向受让方进行移交,移交中出现的问题由我单位与受让方协商解决,在与受让方签署车辆转让《协议书》后,我单位将与受让方一并前往办理车辆更名过户手续,成交车辆产权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需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包括按规定应由我单位承担的各种税、费)。 10、本次转让的车辆必须进行更名过户,原有机动车号牌在办理更名过户时由相关部门收回,重新换发新的机动车号牌。 11、我单位承诺在更名过户手续完成后,我单位再行交付车辆,如我单位在更名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前将车辆交付受让方,由此产生了的一切问题由我单位承担。 12、我单位承诺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合法,如有不实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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