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IT设备及食堂蒸饭柜等报废资产残料
项目编号:TR2023ZJ1000005
挂牌价格 1.9205万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浙江省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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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2-02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3-02-15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电话:0571-86089060 手机号:13665730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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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一批IT设备及食堂蒸饭柜等报废资产残料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本次转让的资产参见附件清单(仅供参考),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5.信息披露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6.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7.本次转让标的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江东四路6188号。 8.本次转让标的挂牌及成交价格均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在交易完成后向受让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 9.标的成交价的95%归属广汽乘用车(杭州)有限公司,标的成交价的5%归属杭州广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杭州广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 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江东工业园区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577312113R 转让方名称 广汽乘用车(杭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江东工业园江东四路6188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566075466D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1.9205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安全风险:整个交易过程中,受让方应购买相应的保险。如出现意外等其他事故,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3.标的物交割及拆除事项: (1)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 (2)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标的物拆解,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 (3)受让方应对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4)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完成标的物的清点交割工作,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5)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转让标的交接的工作时间、人员登记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受让方应在付清全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标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 (7)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拆除、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0.2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处置方式 -
标的信息
其他 详见《资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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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授权委托书》.doc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 《交易合同(样稿)》.doc 、 《资产清单》.xlsx 材料附件 -
图片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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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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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0571-86089060 手机号 13665730165 传真 邮箱 liuqin@zjpse.com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转让方 联系人 熊先生 电话 18868762088 传真 邮箱 xiongf@hz.gacmotor.com 地址 杭州市钱塘区江东工业园区江东四路6188号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