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Q-0-2023-007
受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滨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23年2月23日10:00起至2023年2月24日10:00止(有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产竞价网络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spm=a213w.6688509.contact.1.3528c1684QiCyb user_id=3182363639)上对博望区博望镇滨湖村张家圩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 标的名称 |
四至 |
流转面积 |
流转年限 |
起拍价 |
竞买保证金 |
| 滨湖村张家圩土地承包经营权(标段二) |
东至:埂东抗旱总渠 南至:陶象路 西至:新沙路 北至:袁家路 |
约766.61亩 |
5年 |
42.17万元/年 |
10万元 |
二、流转情况及要求
1、本次项目为承包经营权拍卖;土地流转用途为种植,买受人不得利用流转的土地从事与规定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周边种植树木和苗木;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因生产需要搭建临时性建筑,买受人应书面申请委托人同意,合同到期后临时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拆除,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赔偿;
2、本次流转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若本次流转的土地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承包费或退租等理由;
3、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承包费实施先付款后承租的原则,买受人须在成交后5日内一次性缴清首年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一年承包费);
4、买受人竞得标的后不得私自转让、分包该土地,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提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流转土地;承包期内实施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委托人不承担买受人水、电和路等基础设施费用;
5、承包经营期内如遇政府大面积开发提前收回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自动终止,委托人仅退还剩余承包费,委托人及地方政府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承包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的,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承包的土地;
6、竞买人必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风险。不得以未看样或不了解标的现状为理由对代理机构提起诉讼、仲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7、流转土地的交付日、起租日及其它未尽事宜以买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马鞍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为准。
三、意向竞买人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企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
3、具有一定的种植技术、管理经验;
4、意向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买,但须在拍卖会开始前向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5、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买受人在竞买成功后5日内付清全部款项携汇款凭证前往代理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缴清全部款项后2日内与委托人签订《马鞍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四、参加竞买方式
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买人登录淘宝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产竞价网络平台,按照《竞买须知》、淘宝网资产处置竞价流程及网络竞价页面提示,使用淘宝账户(经支付宝实名认证)进行报名和参与竞买。
五、竞买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交纳方式
1、竞买人参与网络竞价须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按照淘宝网网络竞价页面提示通过网上支付,不接受线下或现场交纳竞买保证金;
2、本次拍卖的淘宝平台的软件服务费按阿里拍卖平台发布的资产交易平台收费规则标准计算,由买受人支付;
3、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竞买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进行充值;
4、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交纳淘宝软件服务费后会自动转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在办理完全部款项交纳并签署承包合同后,经委托人及代理机构确认无违约行为后退还;
5、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首年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一年承包费)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可冲抵最后一年承包费。此次拍卖佣金为成交总价的1.5%,买受人须在成交当日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户名: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雨山东路支行,账号:20000250640110300000018)。买受人未按照上述约定付款的,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1%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5日的,拍卖成交关系自动解除,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如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由原买受人补足差额,且原买受人不得参加再次拍卖的竞买。若原买受人拒不履行义务的。代理机构将按照《拍卖法》的规定向属地法院提起仲裁诉讼,追究原买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6、意向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取得竞得资格后违约的,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六、特别提醒
1、意向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买资格;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本次拍卖标的各意向竞买人必须在拍卖会前勘察现场,凡参加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经实地勘察和确认了流转标的现状、面积、流转要求等,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为名提出疑义,委托人及代理机构等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公告内涉及流转土地的面积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委托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在承包期内不得影响每年的防汛抗旱工作;
4、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七、成交后请携带以下材料(一式5份)
(一)买受人为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马鞍山市农村土地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6、成交款项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成交文件时须携带单位公章。
(二)买受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马鞍山市农村土地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3、成交款项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均需自然人签名。
买受人成交后五日内请携带以上材料至代理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办理相关成交手续。
八、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旻 电话:0555-2222104 15805558893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央大厦9-711室
2、淘宝网咨询电话:4008222870
3、支付宝服务电话:95188 0571-88158090
本公告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淘宝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同步发布。
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成交价款、拍卖成交佣金不在淘宝平台支付,淘宝上只需支付软件服务费。如买受人在淘宝上支付了佣金及尾款,在办理完手续后,与竞拍保证金一起退还(不计息)。买受人需另行支付拍卖公司拍卖成交佣金及拍卖成交价款。
1.马鞍山市农村土地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doc
2.授权委托书(范本).doc
3.马鞍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