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废旧物资回收入围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及信息公示
上海银行成都分行计划财务部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称采购人)委托,就上海银行成都分行废旧物资回收入围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诚邀合格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概况
项目采购上海银行成都分行废旧物资回收服务。
二、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 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许可)中明确有物资回收服务。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行业信誉;近两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或者通报的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三)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或备案表。
(五)具有履行合同的条件和能力,且能够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七)竞标单位之间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有任何关联,若经发现概拒收报名材料。
四、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针对分行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进行批量报废,具体为:
1、部分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使用已达到最低使用年限,失去使用价值或无法修复。
2、部分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因采购时间较早,产品技术落后,耗能高,属于淘汰或不适于继续使用。
3、部分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使用年限较长,损坏严重,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市场价值。
(二)服务要求:
1、机具上的财产标签需撕掉。
2、协助分行信息技术部拆除硬盘。
3、根据采购人要求在约定时间内到达采购人废旧物资指定存放点收集回收并进行记录,清理场地(垃圾须自行处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非规定时间或非指定废旧物资存放点收集废旧物资。
4、在运输废旧物资时,需采取各种措施保护环境,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丢弃、抛撒废旧物资;不得将带有采购人标识的废旧物资置于公共场所;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流入市场或将设备以赠送或销售的方式转让给第三方。
5、废旧物资中的存储数据的介质,无论是否具备使用价值,必须进行拆除、分解和粉碎。
6、须严格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相关规定,处置废旧物资中的电器、电子产品。
五、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和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的有效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的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近2年(2021年1月-2023年1月)的纳税证明、缴金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打印并加盖公章)。
(六)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或备案表。
(七)资质要求中所有相关承诺函和资质证书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二份),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报名。采购人仅对供应商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将有机会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六、报名时间
(一)咨询及报名时间:2023年2月2日-2023年2月8日每天9:00-11:00,14:3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武侯区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大厦B座19楼。
七、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购信息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上海银行成都分行计划财务部或相关部门提出。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银行成都分行计划财务部
地 址:武侯区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大厦B座
联 系 人:苗老师 028-86022768
监督电话:张老师 028-86029077
成都分行计划财务部
二零二三年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