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昱奕隔音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万m2复合隔声材料、2万吨保温隔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200万m2复合隔声材料、2万吨保温隔声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 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乌衣工业园大同路9号
建设单位: 安徽昱奕隔音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山之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安徽昱奕隔音材料有限公司在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乌衣工业园大同路9号投资建设“年产200万m2复合隔声材料、2万吨保温隔声材料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废气
①料仓粉尘:项目共设置13个料仓,13个料仓顶部均配备脉冲带式除尘器,处理后在厂区内排放;
②破碎、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筛分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③隔声母料砂浆混合粉尘、保温隔声材料混合粉尘密闭负压收集+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复合材料混合粉尘密闭负压收集+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上海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1和中表3排放限值。
(2)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水油分离器+化粪池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1中B等级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 固废
1、废边角料、捕集粉尘:企业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2、生活垃圾:由企业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3、沉淀池沉渣:企业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4、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由企业集中收集,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4)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经消声、减震等措施,项目建成运营后四个厂界昼间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本评价认为,项目营运期各高噪声设备经采取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0-3215626
通讯地址: 滁州市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东北角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