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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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HB2023DF100307 | 监测编号 | GR2023HB1000113 |
| 项目名称 | 一批废旧钢构材料 | 转让底价 | 117.300000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3-02-0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2-14 |
| 标的所在地区 | - | ||
| 废旧物资基本信息 | |||
|---|---|---|---|
| 名称 | 废旧钢构材料 | 计量单位 | 详见《评估明细表》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详见《评估明细表》 | |
| 其他说明 | 评估明细表 |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 一、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2-01 |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4)个周期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1 | 1、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批废旧钢构材料,存放于东西湖区辛安渡十三奶牛小区内。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湖北三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三江评字[2022]第P036号)中的全部内容,并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不持任何异议。 5、受让方须在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所有标的物的清点,并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移交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交接后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6、转让方提示:此次评估重量为预估重量,具体以存放现场实际交付时称量重量为准,计算差额部分进行多退少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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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2、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应由交易双方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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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处置方案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现场勘查说明 |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0.000000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77610188000242423(人民币);大额支付行号:303521000190 开户行:光大银行武汉新华支行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需缴纳保证金30万元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光大银行武汉新华支行;账号:77610188000242423;大额行号:303521000190),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交易保证金应由意向受让方直接支付,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3、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4、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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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辛安渡街道办事处 |
| 评估信息 | |
|---|---|
| 评估机构 | 湖北三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辛安渡街道办事处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12-3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11-24 |
| 评估报告文号 |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117.300000 |
| 账面净值(万元)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
| 交易机构 | 光谷联交所江城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任先生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85801316 |
|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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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 联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 营业执照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 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 公司章程/合伙协议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 内部决议文件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
| 身份证正面 (自然人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 身份证反面 (自然人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