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1日-2023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5803028
传 真:0417-5803028
通讯地址:大石桥市行政审批局
邮 编:115000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辽宁力安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高铝功能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大石桥市官屯镇 |
辽宁力安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骏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力安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高铝功能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大石桥市官屯镇何屯村,总投资5000万元。本项目利用企业原有土地,新建厂房库房19018平方米,购置雷蒙机、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混炼机、混砂机、筛分机、碾压机、自动混料线、自动配料线、自动输送设备及环保设备等配套设施。 |
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破混工序上料采用封闭料仓,集气管道集尘,料口采用软帘封闭,设备封闭集尘,物料输送采用封闭提升机和密闭皮带输送,进、出料口和各转运点采用集气罩收集,并配备除尘设施,除尘后的废气统一经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排放的颗粒物主要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均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2排放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采取的除尘措施可行。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肥 噪声 本项目噪声生产过程中运行设备为主要噪声源,选用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 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酚醛树脂桶、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置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需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除尘灰、落地料、废砖等一般固废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收集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系统产生的废布袋,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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