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青阳街道新华街726号店面公开招租项目 受委托,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对晋江市青阳街道新华街726号店面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标的名称:晋江市青阳街道新华街726号店面 标的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新华街726号店面 标的面积:38㎡ 标的现状:见现场 。 挂牌价:27360元/年(每平方米60元) 租赁期:5年。 装修期:无 租金支付方式:按半年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无 。 租赁用途:符合学校周边店面租赁要求的行业。 押金:10000元 标的限制: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经营汽车维修、洗车、餐饮[只贩卖熟食(未烹饪加工)及续租除外]等高污染及高噪音行业;不得经营任何培训班、补习班等 交易保证金:10000元 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竞租人须从基本账户汇出保证金,可选择网银转账、手机银行,基本账户的户名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并在【用途】一栏请注明“该项目的项目编码”例如20230101-CQ001,必须与该项目编码一致。 若竞租成功,由承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本中心在确认出租方已收履约保证金后 3 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报名或未成功报名,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交易保证金账户: (1)开户名称: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支行 银行账号:13530101045566770 (2)开户名称: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晋江青阳支行 银行账号:155500100100356394 (3) 开户名称: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晋江支行 银行账号:59590298721088801 公告时间:2023-01-30至2023-02-14。 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自由报价阶段从2023-01-30开始,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3-02-14 10:00,限时报价周期为60秒。若自由报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租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进入优先权行权时间,行权时间为10分钟。 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加价幅度:竞拍者每次增价幅度为456元或456元的整数倍 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看样时间:2023-01-30至2023-02-14;(仅上班时间) (2)看样联系人:傅二龙 联系电话: 13808512163; 交易保证金汇达截止时间:2023-01-30至2023-02-13 15:00。 (2)项目报名截止时间:2023-01-30至2023-02-13 15:00。 (3)意向承租人应至晋江市小规模交易平台 (网址:http://222.77.15.163:40080/hyweb/jinjiang/index.do)注册用户名,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办理项目报名手续。 报名方式:意向承租人应在保证金汇达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意向承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特别提示: 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移交; 本次公开竞价采用 动态 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晋江市小规模交易平台 (网址:http://222.77.15.163:40080/hyweb/jinjiang/index.do)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电话、光纤网络由承租方单独立户安装,自行缴费; 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在工商登记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承租方(包括法人)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失信记录。 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租赁费为每半年缴交一次,每次于每年的第一个月10日前付清,逾期按每日千分之五加收滞纳金并断停水电;逾期30天尚未交清,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承租方同意承接出租方现有的水、电设施,水、电费由承租方按半年向出租方缴纳。 承租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向出租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原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可转为本次招租后的租赁保证金),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应将租赁场所及设施处于良好自然状态的情况下交给出租方验收,经验收合格、租赁费及其它费用结算清楚后,出租方如数无息退还保证金。 意向承租人网上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1) 在法律和合同规定范围内有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的权利。 (2) 原承租者优先权。租赁合同终止后,出租方需要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严格履行租赁合同的原承租者享有优先承租权,即对资产出租采取公开竞价,原承租者与竞拍者共同参与竞拍,价格相同的情况下,由原承租者按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原则承租。 (3) 与出租方协商同意的其他内容。 义务: (1) 所有经营活动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使用租赁场所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用工、安全、卫生、消防等方面)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 承租方在约定期限内及时缴纳租赁费用和有关费用; (3) 租赁期间,在不改变租赁物内部现有结构和功能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店面布置、经营格局等作合理调整,费用自理。 (4) 租赁期间,承租方可根据经营需要自行添加其它设备、设施或其它财产,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 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店面内部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保证店面内出租方的设备的完整性和安全正常使用。如因承租方的不规范操作或不作为,导致设施、设备发生损坏及提前报废,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 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店面内部的保安、保洁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7) 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以出租方名义向保险公司投保以出租方为受益人的租赁店面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第三者责任险和财产责任险,保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 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转租店面租赁权,需自己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店面。 (9) 承租方签订合同后应及时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经营手续,并将手续复印件报备出租方,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0) 合同期内,承租方要切实执行有关安全规定,配足消防防火器材、设施,确保企业安全。接受出租方及其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由于承租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承租方完全负责。 (11) 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承租店面进行装修改造时,在不违反法令及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并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装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且应将消防部门的验收手续复印报备出租方。 资产维护要求(如门前三包等): \。 风险提示(如房屋破损情况,水电情况,实际使用面积等):\ 。特别约定事项:由受疫情影响导致竞拍滞后,但租金起算时间同样为2023年1月1日起。且新租户需给原租户腾空期,最多不超3个月(2023年4月1日前),租金按最新的租赁金额,由原租户与新租户自行结算。 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限时报价开始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交易服务费: \ 。 中心联系人:小耿 联系电话:0595-82071997传真:0595-82071996 报名咨询电话: 0592-5399913、0592-5050352、0592-6300314、0592-5399936 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