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3-01-28
长沙南方新精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我局拟对长沙南方新精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28日-2023年2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83280991
联系地址:浏阳经济开发区政务大厅环保窗口(邮编4103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长沙南方新精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浏阳经开区(高新区)西湖北路与永泰路交叉处 |
建设单位 |
长沙南方新精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川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长沙千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进行建设。新建项目位于浏阳经开区(高新区)西湖北路与永泰路交叉处,占地范围10617.76m2,总投资约4000万元,设计年产5000套机器人部件、20000套高压电力配件、5500套军工产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污水经隔油池、沉淀池预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和永安镇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永安镇污水处理厂集中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Ⅳ类标准和《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一级标准后外排捞刀河,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各通过1根不低于21m排气筒排放(DA-002),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度不低于21m的排气筒排放(DA-001),满足《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030802.2-2020)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要求。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工程噪声源主要为各类设备运行噪音,产生噪声值约为80~85dB(A),通过采用合理布局、墙体阻隔自然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拟依托园区已建设施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作卫生填埋处置;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物(如包装袋、纸箱等)具有一定的回收利用价值,由废旧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除尘过程产生的废布袋和金属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覆膜砂定期收集后委外处置。铝灰渣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废切屑液、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沾染切削液的废金属屑,拟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