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00004234373RM/2023-00085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济宁市环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关于2023年1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2363252、3255751(市民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济宁高新区崇文大道科技馆5566号
邮编:272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裕欣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工程机械零部件改扩建项目 |
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装备业工业园C2、C3厂房 |
济宁汇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裕欣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工程机械零部件改扩建项目建设在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装备业工业园C2、C3厂房 |
1、水环境:喷漆废水每三个月处理一次,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济宁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切割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烟尘由集气罩收集经配置的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DA004、DA005、DA006)排放;抛丸粉尘经配置的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DA008、DA009、DA0010)排放;腻子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2、DA013)排放;涂装废气经水帘+水旋系统+喷淋塔预处理+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11)排放;危废存储有机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3、固体废物:做好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妥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下脚料、焊渣、铁屑、除尘器收尘、废钢丸、废滤芯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废清洗剂、废包装瓶/桶、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废腻子、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劳保用品、污水站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4、噪音: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安装减震、消声、隔声装置等降噪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