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天津浩源圣雲标识科技有限
公司不干胶标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
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88637803
传 真:022-88637801
通讯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浩源圣雲标识科技有限公司不干胶标识生产项目 |
天津浩源圣雲标识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睿平道与慧科路交叉口西北侧坤港产业园38-1-101 |
乐航(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1000万元购买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建筑物,只购置并安装相关生产设备。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生产车间合理进行规划分区,购置安装印刷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1200万平方米不干胶标识。 |
1、废气:本项目印刷、擦拭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上方集气罩收集后,引风至室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编号为DA001)。大气污染物厂界均能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津沽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大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集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废活性炭、废油墨、废油墨桶、废抹布、废橡皮布、废印刷版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城管委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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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0 -2023.02.03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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