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85088070/202301-00017 | 信息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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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3-01-12 |
| 文 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 生效时间: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 名 称: | [拟审批意见]关于安徽广银铝业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用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
失效时间: | 暂无 |
| 关键词: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广银铝业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用铝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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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汽车轻量化用铝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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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下塘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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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合肥市斯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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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广银铝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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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长丰县下塘镇工业园梧桐大道,本次技改对原有9#厂房挤压车间两条1000T挤压线加装的淬火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在5#厂房空置区域新增铝型材精深加工工艺,全厂总产能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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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清洗废水经隔油池+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下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下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接管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二)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废气收集后通过改造后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规范废气排放口设置,并做好采样平台(口)建设。 (三)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实施噪声治理。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滤渣、含油抹布手套连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铝屑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油、废油桶、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固废堆存场所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运行和管理。 (五)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如实填写环境管理台账,保存原始记录备查。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按照环评文件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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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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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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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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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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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长丰县政务服务南部中心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6273304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