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号(号) | 20230000470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石马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EPC+O——新白沙埔排站及配套排渠工程 |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起点为土塘村内,终点接新白沙埔排站) |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玮霖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石马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EPC+O——新白沙埔排站及配套排渠工程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起点为土塘村内(坐标:东经114°02′10.019″、北纬22°57′25.723″),终点接新白沙埔排站(坐标:东经114°03′38.612″、北纬22°57′40.062″)。本项目总投资22004.63万元,拟建新白沙埔排站及配套排渠工程,与仁和水中游泵站工程、调蓄池工程组成东莞东站片区防涝体系,将其达到20年一遇排涝标准,排渠全长合计2873m,新白沙埔排站设计排涝流量为40m3/s、装机流量为40.1m3/s、装机规模为3820kW(3×900kW(10kV)+2×560kW(10kV))。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施工期车辆及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和洗车用水,暴雨径流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由市政截污管网排入东莞市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 废气:施工期施工扬尘通过加强物料转运管理、施工车辆经过区域控制车速、对施工现场及施工汽车行驶路面勤洒水降尘、施工场地设置围栏可以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及作业机械尾气通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排气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固废:施工期废弃土方运至政府指定弃渣场白花沥村大京九地块,施工废料中的废钢筋可回收再利用,废石料可以在本项目的建设中综合利用,其他建筑残渣需外运交给专业公司处理;施工期、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通过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机械设备、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场地周围设立临吋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污水处理设施(三级化粪池)的管理,定期清污; 3、固体废弃物定期清理。 |
| 公示时间 | 2023-01-28 |
| 联系人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常平分局 |
| 联系电话 | 0769-82822218 |
| 通讯地址 | 东莞市常平镇板石村翠珠路12号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质量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