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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长发新型材料加工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19 16:07 浏览次数:68
  • 类别: 其它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1-23 16:07
  • 地区:广东 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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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长发新型材料加工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详情介绍
肇庆市高要区长发新型材料加工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19 15:45:08

肇庆市高要区长发新型材料加工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2023年1月12日

项目名称

肇庆市高要区长发新型材料加工厂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肇庆市高要区长发新型材料加工厂

建设地点

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松塘村美色建材有限公司西侧 22米(美色建材有限公司十三号厂房)

东经:112°37′19.124″,北纬:22°57′25.501″

评价类别

报告表

环评单位

广东科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内容)

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用地面积为2569m2,建筑面积为2569m2,主要从事沙发革、手袋革、鞋革和装饰革的生产,年产沙发革30万米、手袋革20万米、鞋革10万米和装饰革5万米。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水: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近期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回用于厂区冲厕,不外排;远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回龙镇圩镇水质净化中心处理。

二、废气:废气分别收集后统一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生活污水污泥交由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机油、清洁抹布和废含油抹布、废溶剂涂料包装物、废活性炭,分类包装、分区存放,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音:采取优化布局,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隔音和减振等措施。

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近期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冲厕、车辆冲洗水质标准的较严值后回用于厂区冲厕,不外排;远期回龙镇圩镇水质净化中心及附近配套污水管网建成后,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回龙镇圩镇水质净化中心设计进水标准两者较严值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回龙镇圩镇水质净化中心处理。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贴膜、压纹、改色、印刷、烘干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产生的恶臭污染物主要为臭气浓度,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有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15m);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臭气浓度≤20(无量纲)。

三、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运营期各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固体废物:固废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执行。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进行收集、转移、贮存。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来电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湖西一路20号 邮编526100

联系电话:0758-8352205

传 真:0758-8366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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