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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度 报废物资回收商资质审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08:59 浏览次数:119
  • 类别: 其它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1-25 08:59
  • 地区:辽宁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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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度 报废物资回收商资质审查公告 详情介绍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度 报废物资回收商资质审查公告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23-01-17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拟开展2023年度报废物资回收商资质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废物资回收商可申报的审查类别

1.普通性报废物资

2.危险性报废物资(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

二、 报废物资回收商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质(无论申报任何类别的回收商均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具有工商部门核定的报废物资回收经营范围,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2.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地方政府有特殊要求的,需符合地方政府规定;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资格申报;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一年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未发生竞价成功后拒签合同的情况,未发生不按合同要求及时回收等情况;

6.未发生已处置的报废物资回流电网情况;

7.对竞买的报废物资具有储存、拆解及装运能力;

8.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政府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纳入“黑名单”的回收商;

9.具备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10.近三年报废物资回收过程中未出现过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纠纷和群众性事件;

11.具备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收购许可证,地方政府有特殊要求的,需符合地方政府规定。

(二)专用资质

1、经营范围及其他许可证

类别

经营范围

其他许可证1

其他许可证2

常规类报废物资

经营范围或经营品种包括报废金属回收

——

——

特殊类报废物资(废矿物油类)

经营范围或经营品种包括报废金属回收

须提供《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HW08”)

须提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或提供与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运输公司合作证明材料(包括合作协议及合作单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

特殊类报废物资(废铅酸蓄电池类)

经营范围或经营品种包括报废金属回收

须提供《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HW31或HW49”)

须提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或提供与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运输公司合作证明材料(包括合作协议及合作单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

对有意参加特殊类报废物资(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处置的回收商,除满足通用资质要求外还应同时满足专业资质业绩要求。

三、具体要求

申请人应提交《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废物资回收商资质审查申请书》(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编制和提交申请书的全部费用。申请人若提供虚假资格文件或者隐瞒对己不利的事实,一经发现,即永久取消在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报废物资竞价资格。

(一)申请书的文件组成(见附件2-14,未申报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的无需填写附件12-13)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地方政府有特殊要求的,需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扫描件需逐页扫描);

4.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收购许可证,地方政府有特殊要求的,需符合地方政府规定。

5.回收商信息备案表原件,加盖公章确认(信息有误责任自负);

6.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7.由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8.拆解及装运报废物资的设备清单;

9.储存和拆解报废物资的场地清单;

10.企业注册信息发生过变更的,需提交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准予变更通知书扫描件,并填写“回收商信息备案表”;

11.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审查提交截止日前20天内)。未提供其资质审查结果作不合格处理。

12.参与危险品竞价(报废矿物油类)的回收商:

(1)按专用资质业绩要求提供《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HW08”),提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或提供与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运输公司合作证明材料(包括合作协议及合作单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

(2)须具备收集、暂存的能力,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等规定。

13.参与危险品竞价(报废铅酸蓄电池类)的回收商:

(1)按专用资质业绩要求提供《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HW31或HW49”) ,提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或提供与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运输公司合作证明材料(包括合作协议及合作单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

(2)利用企业近六个月内注册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跨省转移蓄电池的回函复印件

(3)提交近一年内曾在辽宁省范围内成功转出蓄电池的业绩证明,包括合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事故防范措施及环境应急预案等证明资料;

14.申请人认为还需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申请书的签署

申请人应按要求编制完整的申请书,组成文件需逐页加盖公章确认(注意公章不要遮挡文件资料信息)。

(三)申请书的提交

1.申请人应将申请书及全部参审文件材料按照上述组成顺序胶装成册,按要求提交。

需提交参审文件正本、副本、U盘电子文件各一份(注:电子文件包含word版和盖章的PDF版),一并密封提交。封套上应醒目标明“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度废旧物资回收商资质审查文件”字样,还应标明参审人单位名称,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见附件14)。

2.申请书的提交采用邮寄方式,具体邮寄信息: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63号,李工收,电话:15940021082(要求:顺丰邮寄,必须本人签收!)

3.申请书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质文件审查及相关说明

1.本次资质审查采用合格制。资质审查委员会将按照申请人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规模、财务状况、主要业绩),对文件进行审查,择优确定合格入围回收商。

2.资质审查委员会可拒绝任何不符合本次资质审查要求的申请人。

3.资质审查结果将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公告。审查合格的回收商须缴纳年度竞价保证金20万元并与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签订《报废物资处置网上竞价销售协议书》,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竞价资格。

4.本次资质审查合格有效期为自发出审查结果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对入围的合格回收商进行动态管理,存在下列情形的,将取消竞价资格:

(1)在有效期内,省公司有权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对报废物资回收商管理的变化,继续要求回收商提交相关材料接受评审,评审不合格的;

(2)根据《报废物资处置网上竞价销售协议书》规定,被考核存在违约责任的。

5.回收商需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再生资源交易专区进行回收商信息注册,具体操作请参照再生资源交易专区回收商用户操作手册(附件)。

各参与审查的回收商须保证ECP2.0平台上预留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有效;回收商需准确填写年度保证金支付的企业对公账号信息。

6.未参加资质审查或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回收商将无法参与我公司报废物资竞价业务,本次审查结束后本审查年度将不再受理此项业务。

7.补充说明:本次回收商资质审查对象为有意向参与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废物资竞价处置业务的回收企业,2022年度审查合格回收商需按照要求重新提报资料参与审查,合格回收商应重新提交2023年度竞价保证金。

四、工作联系人

刘工,联系电话024-23143155

刘工,联系电话024-23149111

王工,联系电话024-23138410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7日

  • 附件1: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废物资回收商资质审查公告.pdf
  • 附件2: 公告附件.doc
  • 附件3: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再生资源交易专区回收商用户操作手册(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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