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577B/2023-00378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3-01-18 |
| 组配分类: | 拟作出的审批意见 | 文件编号: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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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万套汽车辅助驾驶产品(摄像头、雷达、域控制器)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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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瑞泰克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
桐乡市乌镇镇龙翔工业园区兴发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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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100万套汽车辅助驾驶产品(摄像头、雷达、域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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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废水防治方面 项目必须实施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调节沉淀池均质沉淀后,与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再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通过尾水排江工程排入钱塘江,纳管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表1的间接排放限值,在当地不得另设排污口。 (二)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做好污染防治措施。粘合固化废气经散热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企业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防治方面 厂区应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废防治方面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按要求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库,废电路板、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废润滑油、废过滤芯、油水分离过滤芯、废润滑油包装桶、废胶水包装桶、废弃墨盒、报废电脑、废抹布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膜、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9385909传真:0573-88079233
通讯地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