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诚煌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000万件汽车、自行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9119632
传 真:022-69119626
通讯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金华路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产9000万件汽车、自行车零部件项目 |
天津市诚煌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宁河区现代产业区畅旺道 2 号 |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
本项目拟投资500万元,在天津市宁河区现代产业区畅旺道2号建设年产9000万件汽车、自行车零部件项目。租赁面积35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橡胶类产品生产线2条,年生产能力4500万件;注塑机18台,注塑类产品年生产能力4000万件;自行车来令片生产线2条,年生产能力500万件。 |
1、废气:本项目炼胶备料废气经密闭收集,密炼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开炼、成型、硫化废气一并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21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抛丸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塑料破碎废气、来令片生产工序中的备料、打磨、喷粉、镭雕废气经各自集气罩+软帘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塑料注塑废气、来令片生产过程中的喷胶、烘烤、热压、固化废气经各自集气罩+软帘收集+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23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序及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宁河现代产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废包装物、橡胶边角料、不合格品、来令片不合格品、和废钢丸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滤袋、收集尘交由有一般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机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包装桶、含油棉纱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
2023.1.12 — 2023.1.18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