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695140
(三)预算金额:890,880.00
(四)采购需求:
|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 1 | (一)项目主管兼接待员1人负责本物业管理项目人员管理和培训和各项沟通协调等工作;做好办公室的会议现场布置、接待服务场所的清洁、保养等工作。要求3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二)保安员1人负责第二办公区4楼办公室的秩序维护及来访登记等服务。保安员年龄20至55岁,身高165CM以上,身体健康。(三)清洁保洁服务5人1、负责办公区、仲裁庭、会议室等日常卫生清扫。2、负责办公室内每天对垃圾收集清倒。3、1-13楼办公室内定期植物养护、修剪、浇水。4、1-13楼室内真皮办公家具6个月进行打蜡保养一次。5、保洁服务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女性,身高155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其中2名保洁服务人员要求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四)其他服务需求1、第二办公区1-13楼办公室内实木地板、地胶地面每6个月清洁打蜡养护一次。2、第二办公区1-13楼办公室内地毯每6个月进行一次清洗。3、提供(3F.4F.5F.9F.10F.11F.12F.13.F共8层楼的男女洗手间)日常消耗的擦手纸。 4、合同期内负责新增第二办公区1-13楼办公区域电源插座180个。 5、第二办公区1-13楼室内绿化由中标人提供租赁服务,绿化租赁植物品种种类不少于30种,合同总价包含3万元绿化植物租赁费用。办公区域现存绿植移交中标人管养,合同期结束时,在采购人办公场所摆放的绿化植物,中标人不得搬离。(五)保密要求: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全员需遵守相关保密约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变卖、处理采购人的文件、文档、报纸、杂志等废旧物资;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财务、仓库等重要场所;不得擅自使用服务区域内的车辆装备、器材、救援物资;不得查阅、打听与服务工作无关的档案资料。 | (一)项目主管兼接待员1人负责本物业管理项目人员管理和培训和各项沟通协调等工作;做好办公室的会议现场布置、接待服务场所的清洁、保养等工作。要求3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二)保安员1人负责第二办公区4楼办公室的秩序维护及来访登记等服务。保安员年龄20至55岁,身高165CM以上,身体健康。(三)清洁保洁服务5人1、负责办公区、仲裁庭、会议室等日常卫生清扫。2、负责办公室内每天对垃圾收集清倒。3、1-13楼办公室内定期植物养护、修剪、浇水。4、1-13楼室内真皮办公家具6个月进行打蜡保养一次。5、保洁服务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女性,身高155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其中2名保洁服务人员要求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四)其他服务需求1、第二办公区1-13楼办公室内实木地板、地胶地面每6个月清洁打蜡养护一次。2、第二办公区1-13楼办公室内地毯每6个月进行一次清洗。3、提供(3F.4F.5F.9F.10F.11F.12F.13.F共8层楼的男女洗手间)日常消耗的擦手纸。 4、合同期内负责新增第二办公区1-13楼办公区域电源插座180个。 5、第二办公区1-13楼室内绿化由中标人提供租赁服务,绿化租赁植物品种种类不少于30种,合同总价包含3万元绿化植物租赁费用。办公区域现存绿植移交中标人管养,合同期结束时,在采购人办公场所摆放的绿化植物,中标人不得搬离。(五)保密要求: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全员需遵守相关保密约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变卖、处理采购人的文件、文档、报纸、杂志等废旧物资;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财务、仓库等重要场所;不得擅自使用服务区域内的车辆装备、器材、救援物资;不得查阅、打听与服务工作无关的档案资料。 | 1 | 项 |
| 编号 | 需求内容 |
|---|---|
| 1 | 服务范围包括: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3楼办公区域。上述行政办公场所,中标人需提供优质高效的日常物业管理、安保、保洁、办公用电工程维护、绿化租赁与维护保养等方面专业化管理和服务。 |
| 2 | 服务合同期:2023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共24个月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1月17日
二、需求信息服务时间:24 个月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姜华 0760-88339629
采购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0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