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3年1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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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
联系电话:0813-5509176 通讯地址:自贡市大安区龙井街华大居委会11组104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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