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94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湘政发〔2016〕19号)和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8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潭政发〔2017〕30号)文件精神,湘潭市民政局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进专业机构开展社会组织法人离任、注销清算报告及财务检查审计服务项目,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社会组织法人变更、注销清算审计、财务检查审计和执法中财务审计项目。
2.审计范围:市本级社会组织所有申请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报告审计及湘潭市民政局开展社会组织抽检、执法中财务审计所提供的财务资料。
3.服务时间:2023年2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4.经费预算:经费控制在22万元以内。
二、项目具体任务
1.配合市民政局对市本级24家社会组织进行财务检查,并对每一家检查单位出具财务检查审计报告。
2.配合市民政局对市本级社会组织被投诉或举报的单位,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数量不可预计)。
3.按市民政局的委托对市本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变更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数量不可预计)。
4.按市民政局的委托对市本级社会组织申请注销的单位进行清算审计,并出具清算审计报告(数量不可预计)。
三、项目要求
1.财务检查审计:湘潭市民政局提前两天将社会组织抽查工作安排通知承接方,承接方须根据委托方的安排由一名注册会计师带队的专业人员组织的两人以上检查小组配合抽查。按检查进度配合进行,检查时向被检查单位出示“注册会计师”证书,初定每天检查一家单位,视检查单位财务的复杂程度要配合增加检查时间,费用不增加。抽查结果先报市民政局,有问题和异议再深入调查取证,在无异议检查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出具每一家的财务检查审计报告。
2.投诉或举报财务检查审计:湘潭市民政局在接到对市本级社会组织的投诉或举报后,提前两天通知承接方,承接方按市民政局的安排对被投诉或举报的社会组织按市民政局的具体要求进行专项财务审计,要求取证充分,证据齐全,手续完善,审计结论先报市民政局,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法定代表人变更审计:承接方在接到市民政局审计委托函后两个工作日内主动与被审计单位联系,并安排一名注册会计师带队的专业队伍到被审计单位进行现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现场审计结束后,三天内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如有异议再进行深入调查取证,在无异议后再将审计报告提交湘潭市民政局。
4.注销清算审计:承接方在接到市民政局委托函后两个工作日内主动与申请注销清算社会组织联系,并安排一名熟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注册会计师带队的两人以上的专业队伍到被审计单位进行现场审计,清算审计要求对社会组织存续期间的所有会计资料进行审计,存续期间是否遵守“民非登记管理条例”“民非会计制度”和社会组织成立时章程规定,剩余资产处置是否合法合规。清算审计现场审计结束后,三天内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被清算审计单位意见签字并盖章,在无异议后再将审计报告提交市民政局。
4.特别说明:(1)在所有的检查审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市民政局检查时间安排进行检查,交通费、工作餐费、住宿费等相关开支由承接方承担。(2)如因承接方的原因导致被社会组织投诉3次以上,市民政局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之前审计的所有费用不予支付。(3)市本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变更审计、注销清算审计和执法中财务检查审计数量无法估计,只要符合审计范围的,承接方一律不得拒接。(2022年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审计有44家,注销清算审计有16家,抽查中的财务审计24家,执法中的财务审计3家,2022年的数据仅供各位投标者参考,请充分考虑)。(4)请做好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工作流程;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项目资金预算方案;质量保障措施;合理化建议。(5)近三年有承接社会组织检查审计、法人变更审计、清算审计业绩的承接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四、承接方资格要求
1.承接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承接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参与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2023年1月16日- 1月20日17:00前,将审计检查工作方案和报价单以文件袋袋装并密封后送至湘潭市民政局(雨湖区广云路602号)办公楼408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科)。
联系人: 曹姝雅
联系电话:52255830
监督电话:52255809
湘潭市民政局
2023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