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51回收网!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15510015856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资产处置 » 其它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3年1月16日作出关于浙江华镕绿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报废机动车资源再生循环利用产业园(年拆解7万辆报废机动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3年1月16日作出关于浙江华镕绿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报废机动车资源再生循环利用产业园(年拆解7万辆报废机动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08:49 浏览次数:139
  • 类别: 其它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1-20 08:49
  • 地区:浙江 衢州
重要提示:51回收网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51回收网所展示的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信息内容系由商铺经营者发布,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均由商铺经营者负责!如果你对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任何信息有任何疑问,请在购买前通过电话与商铺经营者沟通确认!如果发现任何违法侵权的信息,请向51回收网联系,我们会立即处理。 请务必仔细阅读《用户协议》,发生一切争端,本站将以此为解决依据.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3年1月16日作出关于浙江华镕绿循科技有限 详情介绍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3年1月16日作出关于浙江华镕绿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报废机动车资源再生循环利用产业园(年拆解7万辆报废机动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文件名称:关于浙江华镕绿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报废机动车资源再生循环利用产业园(年拆解7万辆报废机动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文号:衢环智造建〔2023〕3号

时间:2023年1月16日

原文链接:衢环智造建〔2023〕3号浙江华镕绿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报废机动车资源再生循环利用产业园.pdf

公告期为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推荐资产

15510015856 (09:00~18:00)
海量数据 真诚服务

备案号:京ICP备14019595号-6

版权所有:51回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