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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2023年报废物资回收商资质集中在线审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4 16:11 浏览次数:110
  • 类别: 其它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1-17 16:11
  • 地区:青海 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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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2023年报废物资回收商资质集中在线审查公告 详情介绍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2023年报废物资回收商资质集中在线审查公告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3-01-12

各回收商:

根据国网公司全面推广国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称“ECP2.0平台”)的业务部署要求,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受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委托,通过ECP2.0平台开展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3年报废物资回收商资质集中在线审查工作。现将本次资质审查办法公告如下:

一、报废物资回收商资质审查依据

1.《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废弃物环境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

2.《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报废物资管理办法》(国网(物资/2)127-2018)

3.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报废物资处置管理细则》 (国网(物资/4)246-2018)

二、报废物资回收商可申报类别

1. 普通报废

2. 蓄电池

3. 废矿物油

三、报废物资回收商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质(无论申报任何类别的回收商均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并具有工商部门核定的含报废物资回收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2. 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 具有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报废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专用),地方政府有特殊要求的,需符合地方政府规定;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资格申报;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一年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未发生竞价成功后拒签合同的情况;未发生不按时领取《竞价成交通知书》,不按《竞价成交通知书》约定时间缴纳竞价服务费、签订销售合同或其他不予配合等违约行为;

6. 未发生已处置的报废物资回流电网情况;

7. 对竞买的报废物资具有储存、拆解及装运能力;

8. 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政府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9.具备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出现亏损,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10.近三年报废物资回收过程中未出现过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纠纷和群众性事件;

11.对申报不同类别的报废物资回收商,还应满足相应的专用资质要求。

(二)专用资质(申报变压器、废油或蓄电池类别的回收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参与危险品竞价(报废变压器油类)的回收商,按专用资质业绩要求提供《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HW08”),提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或提供与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运输公司合作证明材料(包括合作协议及合作单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

2、参与危险品竞价(报废铅酸蓄电池类)的回收商,按专用资质业绩要求提供《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HW31或HW49”) ,提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或提供与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运输公司合作证明材料(包括合作协议及合作单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

3、储存、拆解及装运报废物资的设备、场地清单。

四、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委员会将按照申报回收商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规模、财务状况、主要业绩),在线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择优确定合格入围回收商;资格审查委员会可拒绝任何不符合本次资格审查要求的回收商。

2. 全国范围内凡有意向参与国网青海省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报废物资竞价处置项目的回收商均可在ECP2.0平台再生资源专区上申报本次资质审查。

3. 因违约被国网公司总部和国网青海省省电力有限公司取消、暂停竞价资格的回收商且在处理期内的,不能申报本次资质审查。

4. 申报本次资质审查的回收商若提供虚假资质证书或伪造其他相关材料(委托合同、租赁协议等),隐瞒对己不利的事实,一经发现,即永久取消其在国网青海省电力有限公司报废物资处置竞价资格。

5. 如已入库的回收商在参与资质审查、竞价处置、合同签订、资金回收、实物交接等环节出现违约行为,国网青海省电力有限公司有权按《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报废物资处置管理细则》的规定对违约回收商扣除保证金、暂停或取消其竞价资格等处罚措施。

6. 已通过ECP2.0平台再生资源专区被国网青海省电力有限公司纳入回收商库的回收商,请勿重复注册、填报相关信息。

7. 参与过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报废物资回收商资质审查但审查不合格的回收商,可以补充资质信息后重新填报提交。

8. 如果合格回收商需要增加申报类别(如普通报废类别合格回收商,需要增加申报危废类别),可在同栏目下维护新增类别的相关证书信息,添加上传对应资质证书(正本)扫描件(PDF格式)后提交申报。

9. 凡申报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2年报废物资回收商资质集中在线审查的回收商必须在2023年2月12日之前通过ECP2.0平台再生资源专区完成上述操作。

10. 资质审查合格的报废物资回收商将于资质审查合格后,由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公示5天,无异意后。报废回收商到国网青海电力公司物资公司(城北生物园区经四路12号)合同部签订《报废物资处置网上竞价销售协议书》。资质审查合格,但不签订《报废物资处置网上竞价销售协议书》(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回收商,将不能参与青海省电力公司报废物资网上竞价活动。

11. 本次资格审查项目公告同时发布在下列平台:

ECP2.0再生资源交易专区平台网址https://sgccetp.com.cn/rtp-porta!/#/

12. 回收商在申报过程中,如遇ECP2.0平台系统问题,可联系平台运维(010-63411000)。

13.ECP2.0再生资源交易专区平台回收商注册,填报资质信息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资质审查联系人

资质审查单位: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联系人:苗女士

咨询电话:0971-6076810、13519782356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二O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 附件1: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再生资源交易专区回收商用户操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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