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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13 16:15 浏览次数:130
  • 类别: 其它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1-19 16:15
  • 地区:江苏 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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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详情介绍
信息名称: 2023年1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014133365/2023-0001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产生日期: 2023-01-12 发布日期: 2023-01-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审批公示
2023年1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年产315万支压电微型泵、100万台微流体模组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常州科教城智能数字产业创新园10号二层

3:建设单位:常州市威图流体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常州威图流体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7月12日,位于常州市武进区常州科教城智能数字产业创新园10号二层。租用长江龙城科技有限公司厂房4701.33m2从事电子元件生产。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15万支压电微型泵、100万台微流体模组的生产规模。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 厂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就近排入附近地表水体;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接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5.2 本项目擦拭元件、粘合、点胶、固化、裁切和焊接(热封)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通过1根15m 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及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表3相关标准。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在厂界最大落地浓度预计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生产车间为边界外扩50米形成的包络区域。

5.3本项目生产设备均设置于室内,隔声量不低于25dB(A),噪声经过优化平面布置,隔声降噪及距离衰减,四周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2类标准。

5.4根据固废性质分类处理:废活性炭、废包装瓶、废无尘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堆场,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料、不合格品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堆场,外售利用;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暂存,不设生活垃圾堆场,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年产100套模具、1500吨金属零部件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塔村西湖路

3:建设单位:常州文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因企业发展需要,建设该项目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抛窜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脱脂液定期更换,作为危废处置;清洗水重复使用,待清洗水不满足清洗需要时,进行更换,作为危废处置;本项目员工日常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武南河。

5.2项目焊接、打磨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粉尘收集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塑废气(颗粒物)收集至二级滤芯除尘处理,尾气经风机引出后,最终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固化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烘道两端总风量为5000m3/h的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空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喷塑和固化过程中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外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0-2021)表3无组织大气污染排放限值;厂界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0-2021)表2中NMHC标准限值,各类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环保措施可行。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是以生产车间为界外扩100米,该范围内无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可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设置要求,将来在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也不得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属于环境保护目标的项目。

5.3项目通过合理车间平面布局,选择优质、低噪的生产及公辅设备,合理布置风机的位置,并采取了减振、隔声等措施。经预测,项目生产噪声厂界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叠加环境噪声背景值后,四边界环境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标准要求。

5.4项目产生的油泥、废切削液、废脱脂液、清洗废液、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废滤网、废活性炭、废矿物油、油水混合物、抛窜废液、污泥、含油抹布手套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废金属边角料、废包装物、废滤芯、废棕刚玉为一般工业废物,由物资回收单位收集处理,日常生活的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100%,不直接外排,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1:项目名称:常州市龙卓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配件3万套、摩托车配件3万套项目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何墅村和谐路11号

3:建设单位:常州市龙卓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何墅村和谐路11号,租赁常州何墅电子有限公司标准厂房3616平方米现有标准厂房,购置喷漆设备、烘箱、手持打磨机、电焊机、点焊机、绕线机、手工组装线、水泵密封测试机、水泵综合测试机、电机测试机、电阻测试机、高低温测试机、振动测试台、水泵流量测试机等设备,预计达到年产汽车配件3万套,摩托车配件3万套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接管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武南河。

5.2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喷漆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有机废气经水帘处理后与烘干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再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未捕集的有机废气、颗粒物车间无组织排放,排放标准参照执行《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焊接、打磨废气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的相关标准;企业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表2中相关标准。

5.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4根据固废性质分类处理:不合格品、废滤芯(含收尘)外售综合利用;漆渣、清洗废液、水帘废液、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手套、抹布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固废零排放。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4)

1、项目名称:新增年产300万套布水器、3000套过滤器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工业集中区毛家村

3、建设单位:常州市博源塑业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常州市博源塑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20日,公司注册住所为武进区礼嘉镇工业集中区毛家村。现利用自有厂房,新购置注塑机、滚塑机、吹塑机、烘箱等设备41台,与原有169台设备配套(含150套模具),项目建成后形成新增年产300万套布水器、3000套过滤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于2022年9月16日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武行审备〔2022〕338号),项目代码:2209-320412-89-03-324557。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接管排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南河。

5.2本项目注塑车间1的吹塑和滚塑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20m高的排气筒(1#)达标排放,粉碎废气经袋式除尘器+20m高的排气筒(2#)达标排放,注塑车间2的注塑和吹塑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20m排气筒(3#)达标排放,未捕集到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注塑、吹塑、滚塑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氨、甲苯、乙苯、氯化氢)和颗粒物,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5.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杂物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不直接排向外环境,废包装袋、除尘器收尘、废PVC管经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仓库,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5)

1:项目名称:年产 3600 万只微型振动马达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镇常漕路 3 号

3:建设单位:瑞声光电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年产 3600 万只微型振动马达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 本项目排水依托厂区现有管网,厂区排水已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口收集后就近

接入厂区雨水管网,最终排入附近河流。生活污水经接管至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5.2 本项目废气:①1#车间产生的焊接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 90%)经除尘装置

处理(处理效率 90%)后车间无组织排放;②1#车间清洗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

90%),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 90%),处理后的废气通过分别通过一根 15

米高排气筒(6#)排放;③实验室废气采用通风橱收集废气(收集效率 90%),收集的废气

通过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 90%),处理后的废气通过分别通过两根 15

米高排气筒(4#、5#)排放。本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中相关限值要求。

5.3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定子线、磁路线等生产线设备。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利用墙体对

噪声进行阻隔,减少生产噪声传出厂外的机会。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所在地

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需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 3 类标准。

5.4 本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理线废料、折断废料、泡棉废料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外售

综合利用;产生的清洗废液、漂洗废液、实验室废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胶管、废试

剂瓶、喷淋废液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抹布手套混入生活垃圾一同

由环卫清运。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6)

1:项目名称:年产PE保护膜6000吨、冷库板用塑料制品250吨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虞桥路7-2号
3:建设单位:常州市弘盛机械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武进区洛阳镇虞桥路7-2号,企业利用自有厂房,购置涂覆机、注塑机、破碎机、环保设备等设备11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PE保护膜6000吨、冷库板用塑料制品250吨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只添加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管网经虞桥路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武南河。

5.2废气:本项目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尘、SO2、NOX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上胶烘干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再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1#排气简排放;注塑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再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2#排气简排放;切割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3#排气简排放;未被捕集的有机废气和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至大气环境中,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提高废气捕集效率排放至大气环境中。上胶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切割、破碎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关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烟尘、SO2、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

5.3噪声: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成后各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5.4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废包装袋、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滤袋和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生活垃圾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所产生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7)

1:项目名称:塑料制品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夏墅街道河北东路52号

3:建设单位:常州矞晟电子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项目租用常州祥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2300平方米,对厂房进行装修,同时购置注塑机、破碎机、环保设备等设备及设施共39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塑料制品180万件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进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武南河。

5.2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3本项目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1#、2#排气筒排放。破碎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破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5.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1、公示期为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8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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