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废旧锂电池拆解及 梯次利用项目 |
上杭蛟洋工业区工业路36号1#厂房东侧 |
福建常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龙岩市嘉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上杭县蛟洋工业区工业路36号,公司原年处理15万吨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利用及年产10万吨锂电三元前驱体生产项目(一期)、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利用配套天然气蒸汽锅炉技改项目、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利用配套超级吸氨装置项目已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批和自主验收(不含已建未投入运营的项目)。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利用现有厂房作为建设用地,年处理废锂电池5000 吨,新增梯次利用产品(锂电池)2570吨,主要生产工序包括:分拣、拆解、分容、焊接。 |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原有项目处理设施。 2.项目废气主要是焊接烟尘,废气收集后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 3.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 4.废BMS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损坏电池、废外壳、废铜线、废塑料件、废导流排、废包装袋等固废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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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2293568、2293569(传真)
电子邮箱:jdk2293569@163.com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