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凤凰台、美满山街”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
征集公告
成都城投城乡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征集人,拟对龙泉“凤凰台、美满山街”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进行公开征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方案设计范围
1.1 项目名称:龙泉“凤凰台、美满山街”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
1.2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山泉镇美满村。
1.3 建设规模:凤凰台占地面积约6.9亩,容积率控制在0.8-1.0之间;美满山街占地面积约31.7亩,容积率控制在0.8-1.0。
1.4 工作内容:具体设计范围和设计要求详见本征集文件第二章“设计任务书”。
1.5 方案征集内容:龙泉“凤凰台、美满山街”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方案
二、征集方式及规则
本次方案征集分为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公开报名及遴选入围;第二阶段-方案编制及评审。
2.1第一阶段:公开报名及遴选入围
2.1.1资格要求
2.1.1.1 本次征集采用公开报名的方式。 应征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应征人如为中国内地机构,须为独立法人;
(2)应征人如为中国港、澳、台地区机构,须在其所在地具有合法营业及设计许可;
(3)应征人如为国外机构,须在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具有合法营业及设计许可;
2.1.1.2参与方式
(1)满足2.1.1.1款条件的应征人可独立参与,也可组合成联合体参与;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作为其他联合体成员参与报名;不接受个人与个人组合或个人与其他机构组合的报名;
2.1.1.3团队要求: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拟投入团队须备案完成设计的合理、完善、齐备的团队人员。参与本次征集的主创设计师需具有类似项目的主持设计经验,且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主创设计师至少应亲自参与征集活动的 “方案评审汇报”)。
2.1.1.4业绩要求:
应征人业绩要求:2020年以来具有1个已完成的方案设计类似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主创设计师业绩要求:2020年以来具有1个已完成的方案设计类似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1.2 报名:凡有意参加方案应征的单位,请于2023 年1月12日至2023 年1月18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 时,下午14:0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青龙巷36号1幢14层持以下资料报名: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2)单位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2.1.3 遴选资料的组成
2.1.3.1 公司简介;
2.1.3.2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
2.1.3.3 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如有);
2.1.3.4 应征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设计合同(含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
(2)设计作品的相关照片(完工项目)或效果图(在建项目)。
2.1.3.5 本项目主创设计师及设计团队情况介绍,需提供:主创设计师及设计团队人员简介、个人职业资质证明文件;
2.1.3.6 获奖情况一览表及获奖证明文件(如有时);
2.1.3.7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所在国合法身份证明材料)(如需);
2.1.3.8 以联合体名义报名的应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的主体单位(正本,加盖公章);
2.1.3.9 其他应征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2.1.3.10 上述资料,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无散落页。
注:应征人如为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分别提供上述资料、填写报名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
2.1.4遴选资料的递交:须在规定截止时间前送至征集人指定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青龙巷36号1幢14层。
2.1.5遴选入围标准
| 遴选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类似业绩 |
具有的同类项目业绩个数及完成情况。 |
| 主创设计师业绩和经验 |
主创设计师的工作经验及主持过的同类项目的个数及获奖情况。 |
| 团队构成 |
团队构成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拟投入团队须各专业人员完善、齐备; 2、团队分工应明确、合理。 |
| 公司声誉 |
设计获奖情况。 |
2.1.6遴选入围细则
征集人组建遴选评审委员会,遴选评审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遴选评审委员会由评审主席主持评审工作,评审主席通过全体成员推举产生,在评审中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
遴选评审委员会在审阅遴选资料后,结合应征人的行业声誉、业绩、获奖、拟投入项目的团队、资质及有关设计许可等资料将进行综合评审,然后进入独立投票环节,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按票数多少、逐轮淘汰(晋级)的办法,从合格的报名机构中评选出3家准入围机构及1家备选机构(须排序)。如3家准入围机构中有机构退出,则由备选机构依序递补。
2.1.7 遴选结果
2.1.7.1 最终审核通过的3家入围机构应按时提交《保密承诺函》及《参与确认函》。
2.1.7.2 若递交《参与确认函》的入围机构因非不可抗力因素中途退出或最终放弃参与,征集人有权在今后拒绝该机构参与其主办的任何项目。
2.1.7.3 不接受入围机构以外的机构参加(依序替补进入第二阶段的备选机构除外)第二阶段的方案编制及评审。
2.2 第二阶段:方案编制及评审阶段
经最终审核通过的3家入围机构按照《设计任务书》要求提交成果文件。评审委员会将对提交的所有成果文件进行评审。
2.2.1评审委员会
征集人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评审主席主持评审工作,评审主席通过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推举产生,评审主席在评审中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纠纷,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并由评审主席裁决。
2.2.2 评审方式
本次采用明标的方式进行评审,即入围机构进行现场汇报(须由入围机构的主创设计师汇报方案并回答评委的疑问,具体汇报细节要求届时将统一通知)。评审委员会采用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法,专家充分讨论后进行独立投票。
2.2.3 评审流程
(1)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主要对入围机构的成果文件的时效性、完整性等进行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成果文件将不能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征集人将拒绝支付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入围机构设计补偿费,初步评审内容如下:
A、成果文件必须满足征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表达必须做到完整,达到本次征集工作深度及要求。
B、成果文件正本必须经设计机构或联合体各方签章方为有效。
C、每家入围机构只允许提交1个设计方案,且所有成果文件必须按时一次交齐。所有成果文件须在规定截止时间前送至征集人指定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青龙巷36号1幢14层。
D、所有成果文件如若被2/3及以上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成果文件非原创、已经发表过或经2/3及以上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与其他同类作品雷同的,将被视为无效。无效成果文件由设计机构在收到通知后的7日内取回,征集人不予支付设计补偿费,逾期未取的无效成果文件作报废处理。
(2)方案阐述
按3家入围机构的抽签顺序进行方案阐述,评审委员会结合入围机构的成果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审。
2.3 中选结果、后续工作及经济补偿
2.3.1 中选结果
原则上第一名为中选单位。应征人在充分尊重评审委员会专业评审结果的基础上,根据成本、技术等因素,最终确定中选单位。最终方案设计费的确定,以中选单位报价为准,报价要求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2002年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中关于方案设计费的计算方式的%计取。中选候选人签订方案设计合同前,各联合体成员需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方案设计工作内容及相应费用。
2.3.2 经济补偿
经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在3家入围机构中未获得优胜奖的另2家设计机构每家将分别获得设计补偿费人民币30万元(含税)。提交的成果文件不合格的入围机构无费用补偿。
三、时间安排
| 时间 |
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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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阶段 公开报名及遴选入围阶段 |
2023 年1月12日至2023 年1月18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 时,下午14:0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
发布正式公告及接受报名 |
| 2023年2月3日 |
遴选资料提交截止及遴选评审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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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6日 |
通知入围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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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阶段 方案编制及评审阶段 |
2023年2月7日 |
接收《参与确认函》(原件) |
| 2023年2月13日 |
踏勘及现场答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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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3月21日 |
入围机构递交成果文件,抽取汇报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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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3月21日(暂定) |
方案评审会(评审会开始前48小时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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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征集人保留调整日程安排的权利。
四、其他事宜
4.1 争议及保密
4.1.1 争议本征集文件、合同履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双方同意仲裁机构为成都市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申请仲裁时有效规则中进行仲裁。
4.1.2保密
4.1.2.1 参加本次征集工作的专家评委、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应对整个征集工作的过程、内容、组织及征集人的相关情况予以保密
4.1.2.2 征集工作结束前,任何人员或机构如未得到征集人书面许可,不可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应征设计方案。
4.2 知识产权
4.2.1应征人应保证应征人准备或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或商业机密。
4.2.2应征人应保证其应征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
4.2.3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4.2.4征集人有权对征集方案进行任何形式的公开展示、网络发布和出版。
4.3 成果资料的权属:所有应征单位递交的设计成果均不退还,该成果除署名权外的其他著作权均归征集人所有。
4.4 保密事宜:因本次征集活动所发出的相关附件包含项目的规划控规图、原始地形、原始地貌等涉及国家相关保密规定的文件,参与方须与征集人另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签订保密承诺(承诺内容,详见征集文件)。
4.5 解释权:本征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人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六、联系方式
征集人:成都城投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89号
联系 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28-68814723
征集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龙巷36号1幢14层15层
联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86245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