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大华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年拆解传统燃料机动车5000辆、新能源电动汽车5000辆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扶余市大华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年拆解传统燃料机动车5000辆、新能源电动汽车5000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2200244(审批办公室)
传真:0438-2093085
通讯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滨江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邮编:1380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扶余市大华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年拆解传统燃料机动车5000辆、新能源电动汽车5000辆项目 |
吉林省扶余市 |
扶余市大华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尚宏节能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扶余市扶余大街东侧,项目地理位置中心坐标经度126°2′47.574″,纬度44°59′35.319″,厂区总占地面积25000m2,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7051.708m2,新建拆解车间、预处理车间、危废间、一般固废暂存库房及待拆解车辆存储区等主体工程,建成后年新增报废新能源电动汽车拆解规模5000辆、传统报废机动车拆解规模5000辆。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2万元。 |
1.生产废水收集后经隔油池+消毒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管网进入扶余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运营期对各类废油液进行封闭抽取,抽取后采用封闭罐体进行储存,废油液抽取工序上方安装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简(DA001)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未经集气罩收集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方式车间内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且厂界内任意一点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 对收集的制冷剂等妥善贮存,防止挥发和泄漏:拆解车间内在切割工序各切割机配备一台移动式烟尘净化器,经处理后的切割粉尘无组织车间内排放,切割粉尘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危废间内安装微负压排气系统,收集危险废物存储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收集后经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有机废气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优先选低噪声设备、在安装时增加必要的隔声、消声、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汽车拆解产生的废油液、废制冷剂、废蓄电池、废液化气罐、废电容器、废电路板、废尾气净化装置及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滤清器、含汞废物、废水处理产生的油泥和废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引爆后的安全气囊、钢铁、有色金属、塑料、玻璃、橡胶、可用零部件等可回收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后直接外售。无法分离回收利用的及其他不可利用的垃圾等由废旧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后再利用。烟尘净化器收集粉尘、沾染油液的废布(吸油毡、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以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相关标准进行建设,各类危险废物应分类分开存放,并设置围堰,危险废物的盛装容器密封、耐腐蚀、不渗漏,并进行定期检查。厂区全部硬化,同时做好分区存放,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