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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山东奥克特饲料添加剂有限公司《山东奥克特饲料添加剂有限公司年产1000t甲酸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发布时间:2023-01-10 10:39 浏览次数:150
  • 类别: 废旧物资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1-13 10:39
  • 地区:山东 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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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山东奥克特饲料添加剂有限公司《山东奥克特饲料添加剂有限公司年产1000t甲酸钙 详情介绍
对山东奥克特饲料添加剂有限公司《山东奥克特饲料添加剂有限公司年产1000t甲酸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索 引 号: 000014348/2023-00034 文 号: 无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12日 发布单位: 高唐县行政审批局 主 题: 组 配: 环评审批信息 效力状态:

审批意见: 高行审报告表[2022]96号

经审查,对山东奥克特饲料添加剂有限公司《山东奥克特饲料添加剂有限公司年产1000t甲酸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已在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2111-371526-04-01-969464,项目位于高唐县经济开发区官道北路5号(山东奥克特饲料添加剂有限公司院内),山东高唐经济开发区内。投资600万元,利用山东奥克特饲料添加剂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及部分闲置设施,建设年产1000t甲酸钙项目。本项目以碳酸钙和甲酸为原料,经过中和、浓缩、结晶、离心、干燥工序生产甲酸钙,配套建设甲酸钙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甲酸钙1000吨的生产规模。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同意按照山东优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该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浓缩工序冷凝水回用于中和工序,剩余浓缩冷凝水、蒸汽冷凝水、真空泵组排污水、喷淋塔排污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经污水总排口排放,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直接经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车间、固废间、危废间等须做好防渗、硬化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2、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碳酸钙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包装工序产生的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同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重点控制区要求(颗粒物10mg/m3),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15m排气筒3.5kg/h)。

甲酸储罐储存过程中产生的甲酸、甲酸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甲酸、中和反应产生的反应废气、浓缩工序产生的不凝气、离心工序产生的离心废气、干燥工序产生的干燥废气,经收集引入同一套二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P2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标准要求(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0mg/m3,15m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kg/h)。

无组织废气包括颗粒物和甲酸,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无组织VOCs须满足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VOCs2.0mg/m3)。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机械设备噪声和环保设备风机噪声,须采用基础设置弹性减震橡胶垫,设备间采用隔声材料处理、安装双层隔声门窗,且通过距离衰减后,项目各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项目碳酸钙废包装袋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新增实验室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的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5、根据报告表结论及污染物总量确认书,该项目不占用COD、氨氮相关总量指标。该项目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081t/a,2倍替代量为0.162t/a,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0016t/a,2倍替代量为0.0032t/a,你单位须确保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

6、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的相关规定,制定监测计划。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

7、严格落实有关行业规定及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安全消防工作,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8、环评报告表全本公示期间未接到反对意见。

三、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http: //114.251.10.205),填报相关信息。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5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虽开工但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者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达开发区管委会环保所,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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