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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力洋镇古渡村2023年农田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9 16:55 浏览次数:87
  • 类别: 其它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1-12 16:55
  • 地区:浙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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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力洋镇古渡村2023年农田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详情介绍

为充分合理利用资源,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经宁海县力洋镇古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研究决定,对宁海县力洋镇古渡村2023年农田承包项目进行公开竞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标项目概况

1、标的内容:土地面积约2000亩左右(注:中标后以实际丈量亩数为准)。

2、项目用途要求:农业种植,不得种植水果等多年生作物,确保每年种一季水稻。

3、承包期限:八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八年止。

4、承包底价:1100元/亩﹒年

5、管理费:75元/亩,经济合作社每年收取75元/亩的管理费。

6、竞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投标报价为最高价者中标(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标,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如有效投标人数为1名的,直接定为中标人,不得弃标(直接中标者若放弃中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月10日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以身份证或以公安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被各级法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10日内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后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报名递交方式及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月16 日16:30时。

2、报名地点:宁海县力洋镇古渡村村委会

联系人:秦小桃 13967871274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缴纳壹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并领取收款收据。

注:开标时以投标人携带由招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到宁海县力洋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签到为准,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逾期到达者),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23年1月17日15:00时止,逾期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3年1月17日15:00时整(北京时间)。

竞标地点:宁海县力洋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注:投标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由招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在支付第八期承包款时抵作部分合同价款,如遇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六、承包款的支付

承包期限为八年,分八期付款,(即一年一付,履约保证金抵作第八期部分合同价款)。双方签订协议后:

承包款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第一期付款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并签订合同(若不按时付款,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竞标)。剩余七期承包款于每年阳历12月31日前付清。如逾期支付承包款,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竞标并没收固定设施,承包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均由招标人处置。

七、合同期满后的资产处置。

1、承包人在生产过程中建造的一切不动产基础设施,合同期满后以上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招标人,合同期满后承包人交出承包权时必须保证土地的使用现状,不得破坏。如承包人在承包期将满期间故意破坏不动产基础设施的话,承包人必须按当时破坏的价值进行赔偿或恢复现状。

2、承包人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因为生产需要争取到的国家资金扶持归承包人所有,但有国家补助的设施在合同期满后归招标人所有,承包人不得破坏及带走。

八、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及付款(承包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竞标。

九、标的勘察时间:招标人不组织安排竞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竞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标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和竞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镇乡(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行从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下载竞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投标事宜。

十一、其他

1、投标人在投标的同时,应向本项目代理机构提交200元的报名费(不退)。

2、在承包期限内,如遇招标人需要工程建设或上级政府对该土地进行政策性的变动(征用或动用土地),则收回承包权,承包期提前终止,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所造成不能种植的则按上级政府部门相关政策性补偿处理,但承包人仅享有其中当年农作物损失补偿费,其它补偿费归招标人所有。

3、投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竞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接受招标竞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4、承包人不得种植多年生作物。

5、当有农业旅游等项目开发,承包人需无条件配合,所受损失按市场价赔偿。

6、开标结束后中标人当场支付36000元招标服务费用。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海县力洋镇古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 宁海县力洋镇古渡村

联系人: 谢中海 联系电话: 13777071582

招标机构名称:浙江德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宁北路135号4楼

联系人:吴一峰 联系电话/传真: 0574-65362690


出让文件下载链接:
  • 宁海县力洋镇古渡村2023年农田承包项目23.1.3(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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