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212-0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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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内容分类: | |
| 发文日期: | 2022-12-09 16:38 |
| 发布机构: | 淮南市寿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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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审批前公示:寿县益明瑞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年产3000万块水泥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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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0万块水泥砖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寿县益明瑞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块水泥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寿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 系 人:王永红
电 话:0554-4108059
地 址:寿县政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3000万块水泥砖项目
建设单位:寿县益明瑞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微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寿县堰口镇魏岗村,租赁魏岗村委会魏岗轮窑厂转产土地20000㎡,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97%;项目购置破碎机、砌块成型机等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3000万块水泥砖产能。项目经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208-340422-04-01-582253)。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加强水环境保护。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必须按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对各类污水做到有效收集、处理。初期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洗车和养护;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上料、粗破碎、二次破碎、筛分、计量、配料、混合搅拌工序粉尘均采取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水泥筒仓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仓顶排放;运输粉尘采取洒水、喷淋的方式降尘;装卸料、铲车输送粉尘采取车间密闭+喷淋的方式降尘;皮带输送机密闭设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屋顶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合理布置产生噪声、振动设备的位置,根据噪声源的不同性质与特点,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等工程治理措施,确保边界声环境、振动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清单中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污泥、除尘器回收粉尘企业自行回收利用;不合格品委托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有效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严格落实防渗措施,确保不会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六)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进行落实。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