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资源)公开处置实施细则
(2023年01号)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据县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受晴隆县财政局委托,茶马镇人民政府对纳晴高速连接线茶马段工程煤进行公开处置,具体处置事宜如下:
一、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二、出售方式:
(一) 报名时间: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0日18:00时截止。(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交纳保证金时间: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0日18:00时截止。(周末、节假日除外)
(三)出让标的物以吨为单位设置起拍底价和竞价幅度。
(四)茶马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现场与意向竞买方就出售价格进行现场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资产(资源)名称 |
发热量(大卡/千克) |
数量 |
单位 |
起拍价(元/吨) |
竞价幅度(元/吨) |
备注 |
|
1 |
工程煤 |
空干基成分 |
收到基 |
1 |
堆 |
290.00 |
20.00 |
不含税 |
2809 |
2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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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的展示
晴隆县茶马镇人民政府旁,可联系转让方对该标的进行了解,也可直接进行现场了解,以现场了解现状为准。
联系人: 张德福
联系电话:0859-7830060
五、报名事宜:
(一)2023年 1月5日至2023年 1月10日18:00时截止。(周末、节假日除外)报名未截止时前均可索取资料。
(二)凡有意竞买方:自然人报名请携带竞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事业法人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晴隆县茶马镇人民政府现场报名。
(三)违约者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开处置时间:2023年1月11日上午10:00
七、公开处置地点:晴隆县茶马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八、支付方式:竞买以处置最终成交价为中标单价,双方共同对标的物称量结束后进行计算,结果为中标价,中标人中标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到晴隆县财政局指定账户。
九、保证金交纳和退还
1.交纳金额及方式:意向竞买人须在报名时到茶马镇人民政府财务室足额交纳2万余元保证金方可进行现场竞拍,收款后出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结算收据用以结算。
2.竞得人必须足额付清成交价款后方可退还保证金,未付清成交价款不予退还保证金。
3.未竞得人保证金的退还:交易结束后到茶马镇人民政府财务室办理。
十、出售要求:
(一)意向竞买方现场参与竞拍,即视为完全理解和认可《国有资产出售公告》全部竞买条款内容,自愿承担竞买标的存在的全部风险和中标条件。竞价成交后中标人对以上竞买条款内容及竞标的提出任何争议,晴隆县茶马镇人民政府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竞价转让协议后标的物存在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意向竞买方应事先仔细了解并查看标的物,并严肃、谨慎地作出竞买行为,一经应价,不得撤销,即承认一切标的现状,竞买活动结束后中标人反悔或不承认应价中标事实的,不予退还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如因情况不清等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中标人按规定期限支付完成全部成交价款,须于三个工作日内到晴隆县茶马镇人民政府签订《买卖协议》和《成交确认书》。
晴隆县茶马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