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产权交易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谈判采购项目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产权交易服务项目采购人为 中国石油 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 ,现进行公开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进一步盘活公司闲置资产,促进资产资源合理配置,提高使用效 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谈判。 2.2 采购范围: 产权交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理顺标的资产产权关系、核实资产状况,对标的资产进行价值分析; (2)按照委托方要求协助制定标的资产的处置方案,做好资产处置前的准备工作, 办理资产处置申请手续; (3)通过多渠道实时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4)审查报名人资格,组织踏勘现场并答疑; (5)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采取进场交易的方式开展标的资产的处置工 作; (6)向委托人提供资产处置业务咨询等服务; (7)协助完成资产交割以及产权变更相关手续等。 2.3 产权交易服务费用收取设置最高比率限价,具体如下: (1)协议成交的,最高收费比率为成交价格的 3%; (2)竞价成交的,最高收费比率为成交价格的 4%。 2.4 报价要求:产权交易所产生的服务费用,服务方按照资产处置成交价格的具体 比率向受让方收取,不向委托方收取任何费用。 2.5 技术要求: (1)具备山西省省内各地市服务能力,随时响应采购方的服务要求,并能在 24 小时内到达工作现场开展工作业务所涉及的各项工作。 (2)需拥有面向全省、联结全国的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专业网站等其他主流媒体 等多种途径,对处置项目进行信息发布,使处置信息第一时间实现最大范围的披露; (3)需拥有线上全流程资金结算平台,通过对交易程序的设计,对交易环节的把 握,能够有效控制风险,确保交易安全; (4)需拥有一支高素质、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队伍,能够为资产处置提供专业优 质服务。 2.6 谈判方式、方法:线下,综合评分法 2.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2.8 服务地点:山西销售分公司及所属库站 2.9 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服务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服务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服务商需为国务院国资委指定的从事中央企业资产交易业务产权交易机构 或集团公司内部服务单位。服务商需在《关于调整从事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产 权交易机构的通知》(国资厅产权[2020]333 号)(见附件 1)文件中公示的产权交易 机构名单中或股份公司《关于下达股份公司 2022 年度低效无效及闲置资产盘活清理处 置计划的通知》(油财务[2022]62 号)(见附件 2)中所列单位。 3.2 财务要求:服务商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和资不抵债现象, 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提供 2021 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 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 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承诺能提 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业绩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至谈判截止日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 3 个,提供双方 盖章合同作为依据。 3.4 信誉要求: (1)服务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或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谈判(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谈判截止日评委现场查询); (2)2019 年 1 月 1 日至谈判截止日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 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承诺(服务商需自行承诺无犯罪记录)。 3.5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谈判(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 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谈判); (2)服务商谈判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服务商未违反《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4)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 8 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 到 9 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 10 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 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 10.5 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 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 效期顺延三年。 3.6 本次谈判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服务商,请于 2023 年 1 月 4 日至 2023 年 1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联系项目负责人购买电子版谈判采购文件。 潜在服务商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并将银行汇款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 书(盖章扫描版和 excel 电子版均需提交,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1)和《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公 司投标人负面行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回执发送至本章第 8 条联系人电子邮箱(并与联 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4.2 谈判采购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按本公告第 8 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 买谈判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本次谈判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的方式 发售。请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服务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谈判文件售后 不退,应自负其责。 5、谈判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谈判采取网上递交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方式 服务商应在 5.2 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 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传送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截 止时间后将解锁密码发送给项目负责人。 5.2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网上开标):2023 年 1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 谈判方式:线上谈判,服务商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下载安装腾讯会 议 app。 5.4 潜在谈判响应服务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本章第 8 条账户提 交 3000 元谈判响应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山西省招标 投标协会(www.sxtba.com)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相关费用 由成交人交纳谈判服务费 3000 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 谈判组织单位(异议受理部门):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300280 项目负责人: 张霄 邮箱: 2878371479@qq.com 电 话: / 手机: 15222123335 账户名称: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 12001765001052508570 2023 年 1 月 4 日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产权交易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2、项目概况与谈判采购范围 3、服务商资格要求 4、谈判文件的获取 5、谈判文件的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 相关费用 8、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