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2年12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2年12月15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查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传真):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常溧环审[2022]199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吉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冶金成套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常溧环审[2022]200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正弘模具有限公司木质模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常溧环审[2022]201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同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