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我分公司持有大连坤马燃气有限公司债权本金2,921.00万元,利息637.32万元,债权总额3,558.32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保证。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大连坤马燃气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李洪奎,登记状态:存续,成立日期:1998-12-25,注册资本:139.32万美元,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丰荣街道办事处鑫和社区,经营范围:液化气管道安装及供气;生产聚氨酯保温材料;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大连宏坤天玉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2.2940%,马来西亚宝光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7.7060%。
三、担保措施
抵押、质押、保证担保。
四、抵押物基本情况
- 大连宏坤燃气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景翠路303号办公楼、辅助用房1、辅助用房2、气化混气厂房共4处不动产
- 李洪奎持有的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心路一段132号二层1号、大连市普兰店区老店街6-3号,共2处不动产;李坤持有的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心路一段109号二层1号、大连市普兰店区南都欣城天合园15-1号、大连市普兰店区新城街5号一层1号、大连市普兰店区久寿街191号二层1号、大连市普兰店区老店街368号一层1号、大连市普兰店区福寿街390号一层1号,共6处不动产。
五、质押物基本情况
- 大连宏坤燃气有限公司持有的燃气收费权;
- 大连宏坤天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坤马燃气有限公司100.72万美元股权。
六、保证人基本情况
自然人李洪奎、李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七、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
八、项目亮点
该债权担保措施充足,抵质押物具备较高的变现价值,担保人具有一定偿还能力。
九、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十、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十一、特别提示
(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二)我分公司声明:上述拟转让的债权项目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该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招商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二、联系人/电话
杨经理、曹经理
电话:0411-83708285,13942821183
邮政编码:116011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