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查扣车辆
残值回收拆解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临沧正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下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查扣车辆(1497辆)报废残值回收拆解权拍卖,详见车辆清单。本次拍卖的1497辆车辆为查扣车辆,委托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对1497辆查扣车辆作为一个整体打包,拍卖车辆残值回收拆解权,买受人必须具备报废车辆回收拆解资质,竞买成交后5日内,自行到耿马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镇中队、孟定镇中队、勐永镇中队、勐撒镇中队、河外中队、车辆停放点将车辆运回进行回收拆解,办理注销证明,30日内完成拆解销毁,在回收拆解和注销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云南省报废机动回收拆解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竞买人在拍卖前须对拍卖标的进行详细了解,一旦竞买,即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起拍价16.45万元。
拍卖车辆明细表 |
||||
序号 |
车辆停放地点 |
车辆数量 |
车辆类型 |
起拍价(元) |
1 |
耿马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镇中队) |
298 |
共298辆摩托车 |
29800 |
2 |
耿马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河外中队) |
28 |
25辆摩托车,2辆小型汽车,1辆拖拉机 |
4000 |
3 |
耿马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孟定中队) |
871 |
853辆摩托车,18辆小型汽车 |
94300 |
4 |
耿马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勐撒中队) |
125 |
共119辆摩托车,1辆小型汽车,5辆拖拉机 |
14900 |
5 |
耿马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勐永中队) |
175 |
165辆摩托车,8辆小型汽车,2辆拖拉机 |
21500 |
合计 |
1497 |
16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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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1.耿马自治县注册的合法存续并具备报废车辆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回收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等部门的规定规范操作,在交警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现场拆解完毕,拆解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及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3.交付5万元竞买保证金。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2023年1月4日至1月6日(9:00-17:00),展示地点为车辆摆放停车场,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四、竞买方式:
(一)竞买人办理CA数字证书注册用户名。
竞买人须注册取得CA数字认证证书方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s:/ggzy.yn.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电话:0883-2155710)。
(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传竞买人资料参与竞买,并等待审核。
办理了CA证书后竞买人下载驱动,于2023年1月8日9:00至2023年1月9日17:00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s:/ggzy.yn.gov.cn/)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网上办理竞买手续并上传竞买人资格资料(上传以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待平台审核竞买人资质。
(三)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于2023年1月10日17:00前缴纳保证金,将保证金伍万元缴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缴纳保证金的付款账户必须是用户注册时登记的企业基本账户或本人账户并与我公司联系上传交付凭证确认到账后才具备竞买人资格,由交易中心确认到账后绑定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和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规定时间内竞价。
(五)签定成交确认书,缴纳成交价款。
五、网上拍卖竞价时间:
2023年1月11日10:00起至2023年1月11日10:30止(延时除外),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元,限时竞价时间为10分钟。
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应当在网上拍卖会开始后,登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投标用户→国有产权→网上竞价,系统将在拍卖竞价开始时自动进入网上竞价程序。在竞价期内,竞买人可根据情况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予以接受。
六、竞买须知:
(一)本次拍卖活动为网上公开竞价,请竞买人务必咨询了解网上竞价的相关流程和规则,自备电脑下载驱动,在规定时间准时竞价,如因不了解流程导致竞买不成功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二)竞买人应详细了解本次网上拍卖查扣车辆残值的现状,报名成功后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5305017761410000022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耿马支行
联系电话:0883—6128219
拍卖联系人:凃丽芳 13759327699
临沧正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28日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查扣车辆
残值回收拆解权竞买须知
受委托,临沧正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下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查扣车辆(1497辆)报废残值回收拆解权拍卖,详见车辆清单。本次拍卖的1497辆车辆为查扣车辆,委托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对1497辆查扣车辆作为一个整体打包,拍卖车辆残值回收拆解权,买受人必须具备报废车辆回收拆解资质,竞买成交后5日内,自行到耿马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镇中队、孟定镇中队、勐永镇中队、勐撒镇中队、河外中队、车辆停放点将车辆运回进行回收拆解,办理注销证明,30日内完成拆解销毁,在回收拆解和注销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云南省报废机动回收拆解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竞买人在拍卖前须对拍卖标的进行详细了解,一旦竞买,即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起拍价16.45万元。
拍卖车辆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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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车辆停放地点 |
车辆数量 |
车辆类型 |
起拍价(元) |
1 |
耿马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镇中队) |
298 |
共298辆摩托车 |
29800 |
2 |
耿马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河外中队) |
28 |
25辆摩托车,2辆小型汽车,1辆拖拉机 |
4000 |
3 |
耿马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孟定中队) |
871 |
853辆摩托车,18辆小型汽车 |
94300 |
4 |
耿马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勐撒中队) |
125 |
共119辆摩托车,1辆小型汽车,5辆拖拉机 |
14900 |
5 |
耿马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勐永中队) |
175 |
165辆摩托车,8辆小型汽车,2辆拖拉机 |
21500 |
合计 |
1497 |
16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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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1.耿马自治县注册的合法存续并具备报废车辆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回收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等部门的规定规范操作,在交警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现场拆解完毕,拆解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及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3.交付5万元竞买保证金。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2023年1月4日至1月6日(9:00-17:00),展示地点为车辆摆放停车场,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四、竞买方式:
(一)竞买人办理CA数字证书注册用户名。
竞买人须注册取得CA数字认证证书方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s:/ggzy.yn.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电话:0883-2155710)。
(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传竞买人资料参与竞买,并等待审核。
办理了CA证书后竞买人下载驱动,于2023年1月8日9:00至2023年1月9日17:00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s:/ggzy.yn.gov.cn/)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网上办理竞买手续并上传竞买人资格资料(上传以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待平台审核竞买人资质。
(三)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于2023年1月10日17:00前缴纳保证金,将保证金伍万元缴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缴纳保证金的付款账户必须是用户注册时登记的企业基本账户或本人账户并与我公司联系上传交付凭证确认到账后才具备竞买人资格,由交易中心确认到账后绑定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和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规定时间内竞价。
(五)签定成交确认书,缴纳成交价款。
五、网上拍卖竞价时间:
2023年1月11日10:00起至2023年1月11日10:30止(延时除外),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元,限时竞价时间为10分钟。
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应当在网上拍卖会开始后,登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投标用户→国有产权→网上竞价,系统将在拍卖竞价开始时自动进入网上竞价程序。在竞价期内,竞买人可根据情况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予以接受。
六、竞买须知:
(一)本次拍卖活动为网上公开竞价,请竞买人务必咨询了解网上竞价的相关流程和规则,自备电脑下载驱动,在规定时间准时竞价,如因不了解流程导致竞买不成功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二)竞买人应详细了解本次网上拍卖查扣车辆残值的现状,报名成功后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委托人责任
(一)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供车辆相关注销资料,停放地点中队协助买受人清理及移交车辆。
(二)全程监督管理好车辆的回收拆解工作,确保报废车辆不流入市场,督促买受人完成全部车辆的注销手续。
八、竞买人责任
(一)竞买人应认真了解咨询标的相关情况,一旦竞买,即认可标的的现状。
(二)竞买成交的成交价款由买受人在拍卖会结束当日付清,成交价款交至临沧正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户(账户名称:临沧正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号码:2417070104000814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广场分理处)逾期办理视为违约,违约责任根据《拍卖法》规定,保证金没收,用于支付本次拍卖的佣金,再次拍卖成交价款低于本次的,由原买受人补足差额,有剩余的退回原买受人,拍卖会当日交清2万元的拍卖佣金,8仟元的车辆评估费。
(三)竞买成交后5日内,自行到耿马城镇中队、孟定镇中队、勐永镇中队、勐撒镇中队、河外中队、车辆停放点将车辆运回进行回收拆解,办理注销证明,30日内完成拆解销毁,在回收拆解和注销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云南省报废机动回收拆解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
九、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5305017761410000022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耿马支行
联系电话:0883—6128219
拍卖联系人:凃丽芳 13759327699
临沧正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