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亳州市谯城区闽豪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6000平方米石材、岩板及岩板柜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2年12月26日,我局拟对亳州市谯城区闽豪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6000平方米石材、岩板及岩板柜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亳州市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5120701,传真:0558-5120068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东,光明路南
邮编:236800
项目名称:年产46000平方米石材、岩板及岩板柜门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赵桥乡王寨村
建设单位:亳州市谯城区闽豪建材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中泰绿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743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235.56平方米,其中综合楼1852.64平方米、生产车间一3897平方米、生产车间二3897平方米、仓库3588.92平方米, 配套给排水、供配电、环保、消防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46000平方米石材、岩板及岩板柜门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元。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一)施工废水要统一收集,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逸尘,不外排。营运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雨污分流管网。生产工艺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污水管网铺设到本项前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污水管网铺设到本项目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施工期严格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亳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规定》等文件要求,采取道路勤洒水、砂石、水泥原材料遮盖、进出车辆冲洗等切实可行措施,减轻施工扬尘污染。营运期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三)项目施工期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降噪等切实可行的措施。
(四)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拆除的废旧报废设备外售物资回收单位,严禁随意丢弃。营运期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沉淀池沉渣、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胶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规范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亳州市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该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211-341602-04-01-376101) 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