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我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定,经涟水县中医院院长会研究,决定就医院南院区中央空调暖通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编号: LZY-GGZY-2022013 2. 项目名称:涟水县中医院南院区中央空调暖通系统维保服务采购 3. 项目概况:涟水县中医院南院区现有美的中央空调系统、牌维克风冷热泵模块机5台(门诊二楼净化机组净化风箱3台),中央空调盘管机485台(住院楼),组合式空调箱9台(住院楼),多联式室内机226台(门诊楼),新风机组12台(门诊楼),水塔2只,单体氟机44台(发热门诊26台,后勤楼14台,动力楼4台,仅维护保养)。 要求中标单位对上述所有设备系统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及相关部件更换工作,确保每一台设备按需正常运行,服务时间为一年。(具体机型、数量及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中“维保及服务内容”) 4.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 采购控制价: 16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竞标。(须在竞标前提交书面承诺) 3. 竞标人承诺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中标后能履行双方全部的约定,不得中途擅自中止合同。(须在竞标前提交书面承诺) 4. 投标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至评标现场,否则不予受理。 5.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6.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磋商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项目中必须包含制冷设备、暖通设备(或空调设备)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维修等相关内容。 (须提供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 (2)除正常维护保养外,出现重大问题(如主要设备故障等)时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及有效证明资料如房产证明、租房合同等) 7. 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标: (1)磋商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2)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报名时间: 2022年 12月 24日起至 2022年 12月 30日,每天 8:00-11:0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 12月 30日 14:10。 3.报名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人直接来报名的不需提供)、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涟水县中医院公共资源管理科(涟水县涟城街道郑梁梅大道 20号,涟水县中医院南院区门诊楼五楼)现场报名。 4.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时获取或 QQ邮箱获取(报名时请投标人留取 QQ邮箱号) 四、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信息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自报名之日起,每天 8:00-11:0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2年 12月 30日 14:20。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涟水县中医院公共资源管理科 4.项目磋商时间: 2022年 12月 30日 15:40 5. 项目磋商地点 :涟水县中医院南院区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五、中标办法 本次谈判采取最低价中标办法。投标人根据采购方设备清单和维保及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既满足医院的实质性需求,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确定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本次采取资质先审方式。在整个询价采购过程中,由采购方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采购方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六、 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处理 资质审查结束后,参加询价活动的有效供应商仅有2家时,若询价文件等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且符合法律法规和财政部文件规定情形的,采购人可继续进行询价活动或宣布终止。 七、付款方式 每半年支付一次。即在中标方服务每满半年的下一个月的10号前,采购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中标方支付考核后的前半年度的维保服务费用(不计利息)。 八、 保证金 投标时需缴纳磋商保证金2000元整,以现金形式现场信封密封签字缴纳。评标结束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中标单位待正式履约满1月对其审核、考核合格后退还(不计利息)。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磋商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等)的; 3.磋商供应商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合法权益的; 4.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与采购方及时签订合同的。 成交供应商若发生以上任何一种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采信息联系人:郭老师 13952343899 陶老师 13915122528 产品咨询联系人:曹老师 13952344999 投诉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13952393369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报名,对未报名而直接来投标的不予理睬。 2.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涟水县中医院微资讯官网上另行通知。涟水县中医院 2022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