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货物名称:旧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销售招标
招标编号:SGGMCSZB2022-12-02
日期: 2022年 12月22日
福建省三钢钢城工贸有限公司现有一台旧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进行公开招标销售。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1.标的物:
序号 |
物料描述 |
数量 |
提货时间 |
备 注 |
1 |
旧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LH10-18.2A3D H=12m)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废旧物资,以现场实物为准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回收、处理废旧物资的资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
2.2投标单位投标前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印章)。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6日,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7:20至 11:20,下午14:10至17:40到三钢明光实业公司设备与信息化部(三明市三元区青山二村文体南路6号楼三钢办公大楼3楼右侧)颜裕梅处(电话:13950929563)购买标书。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元,售后不退。
3.3 邮购招标文件的,请与招标联系人颜裕梅联系,标书邮寄费由收件人支付。
4. 看货时间、地点:
凡已缴纳购标书费的投标人(每个投标单位限1人),请于2022年12月27日上午9点整,在三钢办公大楼一楼集中,由相关人员带往现场看货,逾期未到者,不予接待。设备存放地点为福建省三钢钢城工贸有限公司仓库内。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单位须于截标前向我司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投标保证金汇入单位: 福建省三钢钢城工贸有限公司,开户行: 中国银行三明市三钢支行,账号: 427358425874。转帐汇款时务必在备注中注明:“ 钢城工贸旧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销售招标保证金”。
5.2投标单位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证金不足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我司签订合同时即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我司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当天,通知公司财务部在规定的期限(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4截标后投标单位撤销投标书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 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单位应于2022年12月27日16点30分前将投标书及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送达三钢明光实业纪委办公室 陈景 收,联系电话:13507570706,地点:三明市三元区青山二村文体南路6号楼三钢办公大楼3楼右侧。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截标前,投标单位可以补充、修改投标书,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6.3投标单位要撤回已提交的投标书,应当在截标前书面通知我司。
7 开标时间、地点:2022年12月27日16点30分在三钢明光实业公司招投标室开标。
8 评标办法:报价高于内控价为有效标,否则为无效标,报价高于内控价且为最高价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9 其他要求:
9.1报总价(按13%税率报价,)。
9.2投标书要求密封,两封口处应盖有投标人印章或签上投标人姓名。
9.3中标单位应当自收到我司中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书和中标单位的投标书与我司签订废旧物资买卖合同,否则视为弃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9.4中标单位签订废旧物资买卖合同后,应在有效期内提货,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货的我司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9.5要求中标人自行负责设备的拆除、装车、吊运等事项,同时在拆除、装车、吊运等事项中安全等全部问题由中标人自己负责,并按我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施工手续,与我公司安环部门签订施工安全环保协议书。若在施工中影响到我公司其它设备,并造成损失,中标人需负全责,并按公司规定进行赔偿。
10允许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对于补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应重新公布,并通知已递交投标书、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重新报价,投标书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11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www.)、三钢外网交易公告(www.fjsg.com.cn)上发布。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三钢钢城工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裕梅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青山二村文体南路6号楼三钢办公大楼3楼右侧
邮编:365000
电话:13950929563
福建省三钢钢城工贸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