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惠州市创得防雷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次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滨河东路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51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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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惠州市创得防雷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次迁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惠州市创得防雷电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新华路中南高科产业园23#301、25#301厂房 |
环评机构: |
广东恒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惠州市创得防雷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次迁扩建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占地面积2209.34平方米,建筑面积2209.34平方米,主要从事压敏电阻的生产,年产压敏电阻2.5亿件。项目员工人数55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陈江二号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排胶、烧结、焊接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的表1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限值要求;投料、造粒、涂装、焊接等工序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的表3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纸带等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废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5、环境风险: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故障,导致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和臭气未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造成废气在车间内和项目周边的浓度增大,影响员工和周边环境,应落实废气治理设施的设置和运行,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修。 |
公众参与 |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时间: | 2022-12-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