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442141/2022-08858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2-12-20 |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江苏福鑫华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江苏福鑫华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虹桥镇-虹桥工业园区四通路18号
建设单位:江苏福鑫华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江苏福鑫华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投资15000元,从事年产8000吨PVC药用硬片、4000吨PVC/PVDC药用复合硬片生产线基地建设项目。原辅料等见环评报告。
公示情况:12月14日至12月20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虹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项目压延生产线和涂布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FQ1排放。根据工程分析,非甲烷总烃、HCI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要求。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置。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7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87710151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