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223349/202212-00017 | 信息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 文 号: | 76 | 成文日期: | 2022-12-21 |
| 发布机构: | 滁州市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2-12-21 |
| 有效期: | 5年 | 废止时间: | 5年 |
| 文 号: | 76 | ||
| 关键词: |
明光亿豪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明光亿豪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年产5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
二、建设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张八岭镇塑胶高分子产业园
三、建设单位
明光亿豪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长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明光亿豪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张八岭镇塑胶高分子产业园,项目新建2栋厂房8000平方米,办公楼1000平方米,购置挤出机、冷却水池、切粒机等设备,配套相关基础设施。 于1#、2#车间内建设22条喷雾/普通造粒生产线(包括12条PE废电缆皮塑料片喷雾造粒生产线、5条PP废塑料片普通造粒生产线、5条TPU改性塑料普通造粒生产线),以PE废电缆皮塑料片、PP废塑料片,TPU改性塑料为原料,通过混合搅拌、熔融挤出、冷却等工艺,将达到年产50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8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8%。
项目通过明光市发改委备案。备案号:2206-341182-04-01-892989。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类别 |
污染源 |
污染物名称 |
治理措施 |
拟达到的要求 |
完成时间 |
| 废气 |
喷雾造粒工段 |
非甲烷总烃 |
集气罩+电捕油雾+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拟建项目喷雾造粒、熔融挤出和投料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开工,同时建成运行 |
| 投料工段 |
颗粒物 |
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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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熔融挤出工段 |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 |
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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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料工段 |
颗粒物 |
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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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水 |
生活污水 |
COD、BOD5、NH3-N、SS |
化粪池 |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接管至张八岭镇塑胶高分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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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堂废水 |
COD、动植物油、NH3-N、SS |
油水分离器 |
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接管至张八岭镇塑胶高分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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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却水池外排水 |
COD、油类、SS |
污水处理站 |
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格栅+絮凝沉淀+气浮”工艺处理,日处理能力100t/d,4.17t/h)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表1中的“洗涤用水”标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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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洗废水 |
COD、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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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 |
全厂 |
生产噪声 |
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振、消音 |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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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水 |
重点防渗区 |
清洗、破碎区、化粪池、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 |
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7cm/s |
GB/T50934-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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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防渗区 |
一般固废暂存间等 |
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7c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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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 |
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GB18599-2020 GB18597-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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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固废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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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工业固废 |
挤出废料:收集后定期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废包装袋:收集后,委托物资公司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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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水及土壤 |
防渗 |
渗漏污染 |
分区防渗,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
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等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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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防护距离 |
拟建项目以厂界外设置100m环境防护距离。根据调查拟建项目厂界外100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拟建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告知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在此范围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节敏感设施和环境不相容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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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风险 |
设置的1个180m3的应急事故池;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应急设施、物资,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对突发事件进行有效的应急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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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风险防范 |
配置消防、防泄漏报警装置、灭火设施等,必须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避免对周围保护目标造成较大的影响;定时检查废气处理装置的运行状况,确保设备各处理设备正常运转,并且注意防范其它风险事故的发生。设置容积为180m3的事故池一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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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管理 |
严格执行自行监测计划,定期委托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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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众参与情况
1、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明光市政府网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八、相关文件
1、环评委托书;
2、明光市发给我:备案文件;
3、明光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核定表
九、听证权力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明光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50-7130069 0550-7130169
电子邮箱:mingliangz@163.com
通讯地址:明光市明光大道人防大楼B座明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