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 | ZJCQ2022-449 | ||
|---|---|---|---|
| 公告标题 | 公开拍卖位于湛江市霞山区建设路19号第二、第三幢房屋租赁权 | ||
| 公告归属行政区划 | 湛江市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12-20 16:53:27 |
| 公告类型 | 出让公告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发布媒介 | 无 | ||
| 公告源URL | 无 | ||
| 公告期限说明 | 详见项目公告 | ||
| 报名地址URL | 无 | ||
| 项目编号 | ZJCQ2022-449 | ||
联合拍卖公告
(2022)产权第449号
受湛江市糖烟酒总公司委托,定于2023年1月6日上午10时,在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6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公开拍卖湛江市糖烟酒总公司位于湛江市霞山区建设路19号第二、第三幢房屋租赁权(租赁面积2390.78㎡),租赁期限: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租期5年,首年月租金起拍价5万元,竞买保证金50万元,备注: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逐年递增3%。
标的情况说明:
1、租期5年,租金每季缴交一次;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履约保证金80万元(不计息);
3、租赁标的如涉及在政府拆迁该两幢房屋或回收土地、企业对该范围土地进行“三旧”改造、危房改造或企业改制时(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无条件终止租赁合同;
4、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原租户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提交书面申请并经确认后才能获得优先承租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5、竞买人为非原租户的,拍卖成交后,自行负责与原租户协商搬迁相关事宜,委托人概不负责。若原租户提出对所承租房屋装修需要补偿,装修补偿金额由买受人与原租户协商解决或由双方委托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买受人承担评估的相关费用。
6、由于原租户是幼教机构,本学期尚未结束,如买受人为非原租户,标的物在成交的本学期结束后10天内移交买受人。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1月4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户名: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邮政银行湛江市南桥支行;账号:944000010001899127(以到账为准,备注汇款用途:2022-449标的保证金)并于2023年1月4日16时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银行缴款单到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5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相关资料以拍卖会当天发放为准。
意向竞买人请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工作,参加现场看样和进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所的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出入测量体温、亮码登记信息等疫情防控工作;有发热(体温等于或高于37.3度)、咳嗽等症状者或“粤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不得进入中心场所。具体以政府最新防疫政策为准。
联系电话:0759-3585829(交易中心)、0759-3338792(拍卖行)
拍卖行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中兴街1号3栋二楼
展示时间:2022年12月29日、30日,具体展示安排请致电拍卖行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800/index)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湛江市拍卖行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租赁合同
附件:租赁合同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 号
甲方:湛江市糖烟酒总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经已评估挂牌的位于湛江市霞山区建设路19号湛江市糖烟酒总公司第二、第三幢房屋租赁给乙方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标的及用途
1、甲方位于湛江市霞山区建设路19号湛江市糖烟酒总公司第二、第三幢房屋,建筑面积共2390.78平方米。
2、租赁标的,乙方不得用于经营仓储、网吧、游戏厅、练歌房、大型超市、餐饮;不得用于任何违法、违规事项及不得用于工厂生产和经营污染、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危害物品。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5年,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计租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计。
三、租金及缴交办法
1、租金计算办法。在租赁期内每年的租金,第一年按公开挂牌中标价格缴交,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的租金按上一年度的租金逐年递增3%。每年的租金计算如下:
序号 年限 年递增(%) 年租金(元) 备 注
1 第1年 0 不含税价格
2 第2年 3 不含税价格
3 第3年 3 不含税价格
4 第4年 3 不含税价格
5 第5年 3 不含税价格
合 计 有关租金税费由承租方负责
2、租金缴交办法。租金按季度缴交,在乙方中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的租金缴交给甲方。从第2个季度起,于上季最后一个月底前,将下季度的租金足额缴交给甲方。若逾期不交齐租金,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履约保证金
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的3天内,向甲方缴交履约保证金(80万元)。租赁期满后,若乙方无违约和无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乙方,履约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利息。如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能在上述约定时限内足额缴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五、维修与保养
乙方在承租期内,必须爱护和保管好甲方出租的房屋和所有设施设备,如有损坏,一概由乙方负责修复。
六、装修约定
1、乙方如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或调整,在确保不改变、不损坏房屋结构及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装修改造或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及范围内现状时,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经公安、消防、住建、城管、环保等部门批准同意后才能施工,装修改造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装修标准及用料,必须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本合同到期终止后,如乙方不再按甲方规定程序续租,乙方必须将装修设施等不动产完整保留,并无偿交给甲方,乙方不得拆除。否则,甲方不予退还押金给乙方,且乙方必须恢复原状。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⑴保证上述资产的权属清楚,保证给乙方有正常合理的使用权。若发生资产的产权或本租赁合同前的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如承担民事诉讼责任,与乙方无关。
⑵有权对乙方经营场地内的防火、防毒、防盗、卫生、安全和预防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⑶按有关规定缴纳在租赁经营期间内甲方应承担相关的房地产税金。
⑷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乙方经营受阻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2、乙方责任
⑴对甲方出租的房屋、场地、围墙等进行维护、装修的所有投入资金自负,租赁期满后不得拆除。
⑵必须将甲方出租的资产用于甲方允许的经营范围,不得流失,不得损毁,不得转卖、转租、分租或改作他用,不得用作担保、抵押。若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此而发生的一切债务或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已流失、转卖资产按评估机构的评估价由乙方加倍赔偿。租赁期满,乙方如数交还承租标的给甲方。
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⑷必须严格管理,认真做好报备、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安全保卫工作,并且经常进行自查自纠,并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甲方的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租赁期内按规定需配备的安全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期间所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必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⑸保护甲方的所有建筑物的完整性,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若有损失,损坏应照价赔偿,如造成任何相关责任,一切均由乙方负责。
⑹必须遵守城市管理和片区管理及相关排污、环保的规定,做好治安管理,按照市创文巩卫相关要求搞好标的内、外环境卫生,并按规定对甲方出租标的墙外地段的环境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并且承担相应的费用。
⑺乙方在租赁经营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经济纠纷、民事诉讼均与甲方无关。
八、特别约定
1、有下列情况之一,允许变更或解除(终止)合同,变更或解除(终止)合同,甲方不给予乙方一切赔偿。
⑴由于不可抗拒的外因,如甲方进行债务重组、资产处置、企业出清等重大事项,乙方必须无条件终止合同。
⑵甲方如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拆迁房屋或政府回收土地、企业对该范围土地进行“三旧”改造或企业改制需要处置资产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无条件终止租赁合同,由此所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甲方无需赔偿,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依时迁出,其不动产属甲方所有,乙方新增加的设备、设施等可动产则归乙方。
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或以履约保证金冲抵乙方所欠租金等费用后,余额退还乙方;如乙方需解除合同,亦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将租金交至甲、乙双方商定的提前终止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但乙方必须将装修设施等不动产完整保留,并无偿交给甲方,乙方不得拆除。
九、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影响了履约方的经济利益,履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申请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2、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及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须与甲方签订并执行《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承担相关责任。
4、租赁期满后,若该资产可继续经营,乙方通过公开竞标,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经营权。
甲方:湛江市糖烟酒总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二0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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