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联鑫再生物资回收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年处理5万吨废旧轮胎项目)(阶段性:年处理35000万吨废旧轮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联鑫再生物资回收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年处理5万吨废旧轮胎项目)
建设单位:龙岩市联鑫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0日-2023年1月1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蔡
联系电话:18250053536
附件1:验收意见(联鑫).pdf516.0 KB,
附件2:联鑫一期年处理5万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终稿).pdf18.8 M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