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昌乐县汇通铸造厂年生产12000吨沟槽管件(机械配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昌乐县汇通铸造厂年生产12000吨沟槽管件(机械配件)技术改造项目
地点:昌乐县营丘镇滕家辛牟村
建设单位:昌乐县汇通铸造厂
建设内容:乐县汇通铸造厂此次技改内容为:对原有车间、仓库进行标准化改造,重新改建和规划生产车间等建筑。取消手工造型,造型及砂处理工艺全部机械化、自动化。淘汰原有0.5t铝壳中频电炉2台、人工造型机4台、车床4台;新增1.0t钢壳中频感应电炉2台、水平静压造型生产线、射芯机、喂丝机、浇注线、消失模生产线、吊钩式抛丸机、打磨机、加工中心、钻床、铣床、叉车、行车等先进设备53台(套)。项目技改完成后,公司总占地面积166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35平方米。企业共有设备89台(套),可形成年生产12000吨沟槽管件(机械配件)的生产能力(无用于熔化废钢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不含地条钢)。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滕经理
联系电话:135736712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