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博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一万吨锻造工艺机械配件的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博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一万吨锻造工艺机械配件的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9日-2022年12月16日(报告表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7191892
通讯地址:靖安县清华大道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局
| 项目名称 |
江西博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一万吨锻造工艺机械配件的研发制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靖安工业园香田新区 |
| 建设单位 |
江西博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环评机构 |
江西纳澈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靖安工业园香田新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22′25.497",北纬28°48′28.782"。项目北面紧邻江西戈骑磨削技术有限公司,南面紧邻江西宝盛半导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面隔香田大道为江西贺宇精密机械制品有限公司,西面紧邻江西省博同特种合金有限公司。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贮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括一栋一层生产厂房,占地面积8085.6m2,建筑面积8085.6m2;辅助工程包括办公区位于生产车间内部;贮运工程包括原料堆放区。成品存放区;公用工程包括供水、排水和供电系统;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音、固废等污染防治工程。项目以圆钢为原料,经下料、加热、锻造、碾压脱模、打孔修边、热处理、淬火回火、抛丸、浸漆晾干、包装入库等工序,年产一万吨锻造配件。 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0.4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清洁生产要求。 项目单位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节能降耗,提高物料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 2.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污染为施工扬尘、机械作业噪声、施工废水及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设置围挡;工地大门进出口进行硬化,建立标准冲洗平台,配备冲洗设施等,对进出口工程车辆按要求冲洗,严防工地污泥通过轮胎带出污染路面;粉料设置简易工棚储存,严禁露天堆放;工地内从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的车辆,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覆盖措施,严禁超载和途中撒漏;工地内主要施工道路必须硬化处理,为防止施工现场扬尘,配备相应的降尘设施,施工现场应根据每天的情况及时进行降尘处理;建筑物必须采用密闭安全网,保持外观严密、规整和洁净,建筑垃圾清理严禁高空抛掷、扬撒,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的建筑垃圾必须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施工单位应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施工单位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及午间不进行高噪声的施工作业及土方运输。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施工而产生的高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施工废水及冲洗平台废水须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房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建筑垃圾及土方按要求清运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3.营运期间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要求: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淬火冷却用水和生活污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工业园排污管网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要求: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下料粉尘、抛丸粉尘和浸漆(上色)废气。下料粉尘通过自然沉降处理;抛丸粉尘通过抛丸机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浸漆(上色)废气通过使用水性漆在密闭工序车间,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圆切机、压力机、滚锻机、抛丸机、冲床、变压器等。项目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消声、隔声、吸声等措施;加强绿化,种植高大叶茂树木,形成绿化带屏障,同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有废金属料、废包装材料、废水性漆桶、废钢丸、布袋收集粉尘、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废金属料、废包装材料、废水性漆桶、废钢丸、布袋收集粉尘收集后外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已豁免全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与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交由环卫部门。 4.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结论,确定该项目防护距离:项目分别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该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住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相关规定。你单位应配合所在乡镇做好规划管控,在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设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点。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多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并对危险废物暂存间等进行监控和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消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6.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厂区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环保标志牌,各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必须满足相应标准和《报告表》要求,并按规范设置采样平台与采样口;各污染源排放口设置专项图标须满足相应标准及《报告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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