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2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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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发文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1 |
关于十方舟环保年产60万吨的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评批复〔2022〕64号 |
2022年12月13日 |
陕西十方舟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西安市临潼区斜口街道中核蓝天铀业厂区内 |
2 |
关于新丰泰(渭北)汽车产业园二期机动车拆解回收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评批复〔2022〕65号 |
2022年12月13日 |
陕西新丰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
西安市临潼区渭北(临潼) 现代工业新城秦王二路 |
相关附件:
临环评批复〔2022〕64号 关于十方舟环保年产60万吨的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临环评批复〔2022〕65号 关于新丰泰(渭北)汽车产业园二期机动车拆解回收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