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立恩高温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昌吉市立恩高温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须晶增韧技术在铝产业结构陶瓷内衬上的应用与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租赁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现有3号厂房北1340.6m2,厂区南侧为新疆昌运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侧为新疆恒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新疆喜洋洋农机有限公司,东侧为园区经五路。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7°02′39.29″,北纬44°06′56.543″。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7万元。该项目设置浇注料(高技术不定型高温材料)生产线1条,预制件生产线1条,通过混合、配料搅拌、预成型、脱模、烘干、包装等工序,建成后可达到年加工2万t浇注料(高技术不定形高温材料)、500t预制件的规模。该项目冬季不生产,不涉及供暖。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另行申报审批。
二、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执行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及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NH3-N最高允许值中B级标准45mg/m3,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在配料、投料、包装等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引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120mg/m3,无组织1.0mg/m3)。
(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减振降噪措施后,厂界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废为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收集;沉淀池沉渣、泥浆、生活垃圾统一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由厂家更换后直接运走,不在厂区内储存。
(五)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366t/a,颗粒物倍量替代量为:2.732t/a,颗粒物从新疆金鑫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拆除1台20t燃煤锅炉中落实。
三、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有效运转,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本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负责。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环境保护局
2022年12月13日




